肌肤相接,琴酒却没有感到丝毫不适,在琴酒的大脑习惯诸伏高明之前,他的身体先适应了对方。
诸伏高明带着琴酒进入了书房,和琴酒前些年偷偷来这里的时候没什么太大变动,只在靠墙的位置多了一架钢琴。
“那是……”
“你还记得晴子老师吗?这是她的那架钢琴。”
轻轻抚摸着钢琴,诸伏高明的眼神闪过怀念,感慨:“晴子老师当年在钢琴附近自杀,学校认为这架钢琴是不祥之物,之后便一直堆到仓库里积灰了,我工作后赚了些钱,就将它买了回来。”
“换成留在你家里积灰?”
“怎么能说是积灰,我可是经常弹奏。”
诸伏高明拉着琴酒的手在钢琴前的长凳上落座,两人的手放到了琴键上。
“哆——”
’
钢琴发出了一声长鸣。
很好听,音色很好。
明明已经过去那么多年,琴酒却觉得,这架钢琴不会比放在自己安全屋的那架钢琴差。
不是因为质量与品牌,是因为多年悉心的保养。
“弹一首如何?”
琴酒收回了自己的手。
“好啊,你想听什么?”
诸伏高明完全没有拒绝。
“《致爱丽丝》。”
诸伏高明微笑点头,将手放在琴键上准备弹奏。
《致爱丽丝》弹奏简单,是新手必学,一般人总将之认为是不足为道,学会之后便弃之一旁,但诸伏高明和琴酒却显然没有那种想法。
什么高深、什么炫技,他们并不在意,感受情感,享受音乐,这才是他们学习音乐的初衷。
不同的人听《致爱丽丝》会感受到不一样的东西,有人能想到春日的午后,有人则想到甜蜜的茶话会,而对于琴酒来说,他看见的是一片大海。
海浪翻涌,激起淘气的浪花。
海水蔚蓝,又可以包容一切。
琴酒已经从长凳上起身,他静静地靠在书架上闭着眼睛,享受着此刻的安宁。
这是他学会的第一首曲子。
同样的,这也是诸伏高明学会的第一首曲子。
两人曾经用信件交流心得,那个时候的他们还没有对彼此心生爱慕,却已经将这首曲子献给了彼此。
一曲终了,诸伏高明回头朝琴酒露出微笑。
琴酒则撸起袖子,说道:“我也来一首?”
“求之不得。”
诸伏高明起身。
就在琴酒要下手弹奏的时候,诸伏高明的手机响了。
琴酒一顿,诸伏高明接通电话,脸色顿时一变,说道:“我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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