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青年愣在了当场,“这,这……你,”
心里想说,这不是我写的诗呀,我写的诗被你藏起来了呀。
青年看到伶音姑娘满脸羞红,一脸崇拜地望着自己,硬是没有把要说的话,说出来。
他怔怔地看着刘洪志将诗稿塞进自己的怀里,那青年又朝伶音姑娘看了一眼,这才浑浑噩噩地朝台下走去。
摸着怀里的诗稿,他终于恍然大悟,看来这卓公子是要成全自己和伶音姑娘,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却不得而知了。
钟瑞城何家,是三大家族之一,财力雄厚。
家主有两个儿子,大公子何修文,自小不喜修行,酷爱读书五岁时便能吟诗作对,十岁那年便给怡红院的思思姑娘,写过诗歌。
陈思思凭借这曲子,渐渐也出了名。
两人经常在一起玩耍,大了之后,两人互生情愫。
何修文听说思思姑娘要参加今晚的歌舞会,特意放下家族的生意赶来助阵。
本来亲自写诗,想送给思思姑娘,等他看了醉月楼伙计要卖的诗后,深深地震撼了他。
明明很普通的字,经写这诗的人,组合到一起后,意境马上得到了升华,让人感同身受,这比自己写的诗好了不知多少倍。
他马上喊出天价,买下了这诗。
本来想等歌舞会开始后,思思上台表演的时候,自己亲自上台把这诗献给思思姑娘。
可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人,要和卓公子比诗,更是写出了千古绝唱,再把这诗献给思思,不是显得自己不如别人吗?
思思姑娘自幼便恋着何修文,可何家是大家族,岂会让一个歌女成为未来的主母,何修文虽然多次表白说,如果父亲不答应,他便要和自己私奔。
这话听着让人感动,但现实生活哪有那么简单。
私奔到哪里?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吃衣,食,住,行,要多少灵石,这些年虽说挣了些灵石,也禁不起那样折腾。
思思的一门心思,全在何修文身上,她看到何修文不停地看手中的稿纸,心里不由一甜,檀郎又给自己写诗了,不知这次写的如何,真是个傻瓜,诗写好了,也不知送过来。
她朝在旁边等着的伙计一招手,那个伙计连忙跑了过来。
思思一指何修文,“去,你对那个公子说,思思要看他手中的诗稿。”
何修文纠结了一阵后,还是把诗稿给了伙计。
思思打开诗稿一看,不觉抽口冷气,她举目朝何修文望去。
何郎清瘦了,可见他为了自己,在愤潜读,他这诗,虽说不及张文礼的那,但也称得上是绝世名篇。
我不能埋没了这诗,要让郎君出名。
想到这里,她一推吕伶音的后背,“姐姐,你何不把张公子写的诗,用瑶琴和卓公子合奏出来。
等会儿我也给大家一个惊喜。”
吕伶音收回看向张文礼的目光,转向台上的刘洪志,只见他白衣飘飘地立在卓星芮身旁,修长的身材,流畅的线条,手持玉箫,相貌英俊,举止潇洒,浑身上下隐隐有佛光闪现。
和有功德的人在一起,能否沾点他的功德,也好成就自己和张郎的姻缘。
她笑着道:“小蹄子,就你喜欢胡闹,是不是何公子又给你写诗了?拿出来让先我看一眼。”
思思狡黠地一笑,拉住伶音的手臂,登上舞台道:“你先和卓公子合奏一曲,我再让你看。”
卓星芮悄悄地问刘洪志,“弟弟,你是不是想促成伶音姑娘的姻缘?这么标致的姑娘,你也甘心让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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