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是一对父子,而且可能是这附近村子里的猎人,带着点口音,有点像南京那附近的,也能够勉强听懂。
从衣服的样式来看,大概率不是现代社会。
对方虽然吓跑了狼群,但归根结底是来救他的,白黎可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人。
见两人接近,白黎微微鞠躬,拱了拱手:“多谢相救,要不是大侠你这一箭,我可能就要被那些狼给活吞了不可。”
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两眼满是诚恳。
“诶,大侠可当不得,举手之劳罢了。”
见白黎朝他行礼,汉子哪见过这阵仗,连忙摆手,神情有些拘谨。
开始他还离得远,再加上情况危急,当时那狼已经快要扑到了白黎的身上。
俩人没有看见白黎杀死前三头狼的场景。
只以为是邻村迷路的,如今凑近一看,光是这长相,就不是平常人家可以养出来的,比他见过的那些公子哥都要好看,而且就他身上衣服的面料……
汉子吞了口唾沫,他曾经听那些商人说过,好的面料,那数字让他张目结舌。
再加上身上那股读书人的气质……
这怕是哪家的贵公子跑到这里寻乐子来了。
“对了,公子,这狼您还要吗?”
汉子低着头,小声地问道。
“诶,大哥你怎么说可就不对了,要不是你我可就没命了。
再说这狼,也是死在你的箭下,本就该是你的。”
“哈哈,那就谢过公子了。”
汉子干笑两声,搓搓手,眼角的皱纹也在这一刻舒展过来。
真罕见,居然能够遇到这么小的狼群。
狼肉可以留一部分给孩子们开开荤,其余好的给卖掉,这皮毛也很完整,可以卖个好价钱,妹子的这几日的药钱,有着落了啊!
如果,这位公子念及自己的救命之恩,我再提上那么一嘴,那妹子的病……
也不知道公子为什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也不带着仆从,真奇怪。
想着,他好奇地看了眼白黎躲藏的那个地方,之前这地方好像没有这么奇怪的土堆。
不对,那泥巴上的,是血迹吧?
他的眼睛一向很好,猎人的基本功便是需要敏锐的洞察力,才能找到动物残留的活动痕迹。
更何况现在也不是在夜晚,那血迹虽然已经渗透进了土里,但他还是能够辨别出来,这血是刚刚喷溅形成的。
他就是吃这行饭。
很清楚,哪怕射中了大动脉,血液也不会喷得那么远。
既然不是这头狼,那血迹会是从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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