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现在对曹昂也很满意。
子脩贤弟真乃信人也!
说了董卓这边待遇好,那一点没骗自己,瞧瞧这一上来就给自己提拔官职,还赐金盔金甲。
真大气啊!
整个洛阳城恐怕只有董卓有这样的能耐了吧。
要不是贤弟介绍我到这儿来投靠,我吕布堂堂大丈夫,现在连正经官职都没个着落,还窝在民居中吃糠咽菜!
子脩贤弟真是给我指了条明路啊!
这兄弟能处,有好处他是真介绍!
倘若曹昂知道吕布心中所想,恐怕会忍不住念叨两句。
当兄弟可以,千万别让我当义父,咱现在这脆弱的身板子,还扛不住这样的因果律必杀技。
当然,吕布其实还是有点想不通。
那就是官职也给了,这盔甲什么的也赐予了,怎么就没给自己点赏钱呢?
按理说咱这样新投靠过来的将领,除了封官许愿,抚慰人心之外。
更应该有些看得见的东西啊!
没有什么能比一箱子钱明晃晃的打开在那儿,更具冲击力的了。
不论是五铢钱还是什么珠宝饰,哪怕是装個小箱子端到自己面前,吕布都绝对会为之精神亢奋。
因为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财富,当个骑都尉、中郎将好歹还要动手去捞。
直接甩现金到自己面前,不是更能收买人心,更让人为之震撼吗?
吕布不懂。
他只能归结于董卓疏忽了此事。
想想倒也没啥,官职也有了,面子也有了,听说日后立了功还能封侯,这更是祖上多少辈没实现过的宏伟大愿。
还要啥四轮车?
当然,如果吕布把心中的疑惑说出来,董卓一定会感到很冤枉。
他给了钱的啊!
五十斤黄金呢,那可不是个小数目,都这么大一笔钱了,还想要啥赏金啊?
只可惜两个人永远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对账,吕布是不好意思,董卓是觉得理所当然。
所以这样一笔钱,只能默默的被曹昂给笑纳了。
……
同一时间,曹家府宅。
曹昂正拿着个刷子,非常耐心的替赤兔马梳理着身上的鬃毛。
要说这汗血宝马果真不凡。
尤其这匹赤兔更是汗血宝马中的上等良品,不论从外形、体格还是身体的机能素质来说,都是最优。
曹昂原本对骏马这种东西是没什么特别爱好的。
从董卓那儿要过来,只是因为赤兔马名气大,知道它是一件宝物。
只要是宝贝,甭管有没有用,曹昂觉得自己都有责任替董卓妥善保管。
但是现在他的感官不一样了。
瞧瞧这赤兔的浑身肌肉,块垒分明,如果化作人形的话,曹昂感觉这家伙一脚能踹翻自己。
再看看这浑如一色的毛,高大优美的体型,曹昂只觉得赏心悦目。
听说汗血宝马因为皮肤较薄,同时毛细血管分布的较为密集,一旦高奔跑时,就会血脉贲张,导致看起来流汗就像流血。
这一点曹昂还没试过,毕竟府上地方太小,施展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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