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在的这个位置,因为有几个临时移动录音棚挡住了,变成了一个监控死角。
监控死角。
这就意味着可操作空间很大了。
于是他在一旁端着香槟缓缓靠近,一直走到一张用来放东西的桌子旁边。
曲碗停方才来这里从一个红色香奈儿包包里拿了口红出来补妆。
正好曲碗停父女又在跟休斯敦的一些名流人士攀谈。
对他们而言,这是一个拉关系的大好机会。
趁着没人注意,唐达西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本书。
我的奋斗!
自从套上了犹大人buff后,唐达西会随身携带这本神书。
如果有人发现他看这个,他可以说自己是作为犹大人批判性的观看好让自己时刻记得这份仇恨与耻辱。
而这本书真正的目的,自然是用来送人的。
送给一些自己讨厌的人。
于是他一个不小心以惊人的速度,将这本书塞进了曲碗停的香奈儿包包里。
老乡见老乡。
不说背后开一枪。
送本书不为过吧?
至于会不会留下指纹什么的,这本书他藏在衣服里面几乎就没怎么碰过,留下少许指纹无伤大雅,等会办案时拿到这本书,有自己指纹不就合情合理了?
再说了谁敢怀疑自己一个哈瑞迪犹大人看这个?谁怀疑谁就是哈玛思!
关键是,要留下这个贱货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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