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陆岚的案子发生时,他心里就有了疑虑,他没有把话说全,无非是不想因为这近乎巧合的可能性就把一件命案随随便便的归咎于模仿作案这样一个荒诞的理由,可是如今,陆岚的案子疑点重重,李芳茹又不明不白的横死,他不得不承认,他担心的,害怕的,终究还是来了。
他没有和孟凯文说,其实,在他的小说里,死者就是被钢筋管捅死的,他书中的犯人力道重,伤口深,一管子下去,刺破心脏,把胸口对穿,一击致命。
他摸了摸裤兜,没有带烟,但是带着手机,他百无聊赖的点开收件箱,里头躺着几条张运进催稿的消息,剩下的,无一例外的全是苏瑶的。
昨天他没时间看,现在心烦意乱,正好打发时间,他一条条看过去,等看到那条贝希文伤害她的短信时,眉心几不可查的皱了皱。
难怪他觉得她手上的纱布不对劲,原来是受了新伤。
他正要在输入框里打字,恍然一想,事情过去一天了,他已经做了回复,现在再慰问,就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便无所谓的作罢。
贝希文跟了他好多年了,久到他有点数不清几个年头,她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人,话很少,表情也很少,但是工作做的很细致,考虑的格外周全,而且从不逾矩,和他一直保持着公事公办的距离,纵使他漠不关心,也感受的到她的用心。
无论是他的生活起居还是工作事务,她都打点的井井有条,让人很容易依赖并且不会觉得厌烦。
这样的人不应该是心思歹毒到给笔杆子里卡刀片的小人,他并非是埋怨苏瑶的不理智,只是就事论事的想着,她或许是误会了什么。
到了后半夜,白笙安就回去休息了,孟凯文他们还在继续调查,就目前这不温不火的状态,他留下也是白白的浪费时间。
回了家,他冲了澡,顶着湿漉漉的头发躺进沙发里,手指在手机通讯录上滑到“苏瑶”
二字上,他看着这两个字,心底莫名的觉得很烦躁。
到最后,他也没有给她打电话,他的私人时间本就少的可怜,所以能避免的情况下,他厌恶一切不相干的打扰。
一夜好眠,第二天一早,他给苏瑶打了电话,那头的人接的很快,像是等待已久一样,活力四射,朝气蓬勃。
“一起吃个饭吧。”
他的声音不咸不淡。
“好啊,在哪里?什么时候?我先去,还是等你一起?昨天晚上听说又有案子了,你晚上有睡觉吗?累不累,要不要再休息一会儿,现在时间还早。”
苏瑶语速快而轻扬,像只晨起的鸟。
白笙安觉得自己的人格中一定有了某种不可挽回的缺陷,这是成长过程中被忽视的部分,他厌烦任何人际交往,厌烦虚与委蛇,他随心所欲,我行我素,这样的人格他秉承了多年,无论外界对他这样特立独行的秉性是怎样看待,他从来不以为意。
他向来自我,并且把这种别人认为的劣根性贯彻到底,活的肆意洒脱。
他天天和死人打交道,他喜欢那种静默的,安逸的,悄无声息任由他去发现自己想发现的,无论节奏还是内容,都完全由他把控,所以,他不适应别人的主动,尤其是自作主张,自以为是的想要插入他的生活,这样聒噪不安的举动,他并不是很喜欢。
因此对于她连珠炮般的发问,他只是可有可无的回了句:“时间地点,我短信告诉你吧。”
发短信可以免去不必要的应付和不相干的问候。
中午十一点,苏瑶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了吃饭的地方,白笙安的品味比较高,选的地方也相当有格调,据说这是哪个朝代王爷的府邸,流传百年后,过往的庄严肃穆被时光冲淡,添了一把人间烟火,便也摇身一变,成了回馈当代权贵的食府,唯一没变的,是它依旧高贵威严,寻常人家难以高攀。
苏瑶报了白笙安的名字,穿着白底蓝色青花瓷旗袍的服务生杨柳腰轻摆,领着她进了春幕包厢。
说是包厢,其实就是用清透的瓷砖在露天的室外隔了一道窄窄的墙,地上铺着石板路,两侧流水潺潺,墙外雪白的梨花层层叠叠的坠进来,雕花的桌子上便落了一层密密匝匝的光影,斑驳却美好异常。
苏瑶落座后没多久,白笙安就来了,他从一片繁盛的梨花里俯身进来,清透的花瓣几乎落在他的眉间,身上白色的衬衣,和周遭的环境融为一体,眼底熠熠生辉,眼尾精致美好,他微微逆光,好看的跟画里走出来似的。
大概这就是喜欢吧,因为喜欢,所有受的委屈和冷落在看到他的那一刻起就分崩离析,满心满眼只剩欢喜和期待。
“想吃点什么?”
白笙安落座,翻看着竹简式的菜单,穿旗袍的服务生俏生生的站在他身边,发间的簪子轻轻摇曳,他们两人像是古时花下研墨对诗的金童玉女,而她穿着t恤,牛仔裤,素面朝天,格格不入的像是穿越来的。
“你看着点吧,我不清楚这里的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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