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娘是不是大家闺秀
“娘,你听我的,不要再绣了,我已经想好怎么做生意赚钱了。”
苏宛平在床边坐下,见傅氏还是不信,只好将自己的生意说出来,不过却没有说去蛮荒的地方,而是说去镇上码头卖吃的,她先前的确有想去镇上码头卖吃的,但她知道她能想到的,自然也有人能想到,到那儿卖吃的倒不如去蛮荒地罪人村。
傅氏一听,心思动摇,她最近总感觉眼睛隐隐作痛,既然寻了门路,她或许该相信女儿一回。
劝服了傅氏,苏宛平才去厨房做饭,再次用打火石烧柴禾,她似乎也熟练了不少,一天没有吃饭,眼下只想饱饱的吃一碗面条。
先放了一根骨头做汤底,接着将切好的面条下了滚汤,没一会儿厨房里就传来香味来,剩下的两根骨头她便用井水冰着放一夜应该不成问题。
太阳快落山了,苏宛平忍着流口水的冲动,来到院外往村口张望,终于看到苏义的身影,她心中一安。
想不到苏义这一趟差一点走到县城里去了,好在先前傅氏交代的,所以还是赶了回来,一回家见到姐姐,眼眶就红了,不知这孩子多担心她。
这模样让灵魂已经有三十好几的苏宛平都忍不住感动的流下眼泪,她上前摸了摸弟弟的头,故作责备的说道:“娘担心我你也跟着急,姐姐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将自己弄丢。”
苏义却是垂下头去,由于长年营养不良,男孩子长得慢,十二岁的苏义只到苏宛平的肩膀处,而苏宛平应该有一米六二的样子。
三人围着一张破旧的桌子坐下吃面,除了傅氏,苏宛平和苏义都是狼吞虎咽的,骨头汤带着油水,这面条又做得爽口,简直没把两人给馋死。
吃饱喝足,姐弟两去村里的老井里挑水,然后烧了热水,三人都洗了一个舒服的澡,再换上的虽是破旧的衣裳,上面却带着太阳的味道。
傅氏这会儿早已经在破旧的饭桌上准备做衣裳,她手法相当熟练,家里针线都有剩下的,这会儿屋里点了火把,苏宛平和苏义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
苏宛平这么看着灯火下傅氏的侧颜,才发现傅氏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年纪看样子在三十岁的样子,皮肤很白,这么多年在家里守着弄绣品,她的肌肤并不显得粗糙,连那手指都带着细长的美感,一看这双手就是双巧手。
苏宛平这么看着傅氏,尤其是她那饱满的额头,精致的五官和那小巧的瓜子脸,她忽然觉得这应该是一张大家闺秀的脸才对,这个时代的大家闺秀不都懂琴棋书画和女红么?
她忽然开口,“娘,你会弹琴吗?我今日去县城,经过一处富贵人家的门口,便听到了里头优美的琴音。”
傅氏听到这话,手中动作一顿,接着笑了笑,头也不抬的说道:“娘怎么会弹琴,不过大户家里的内眷这琴技是必修之课,从小琴棋书画一样不能少,这关乎着她们的名声,也是将来能嫁个好人家的资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本文文案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林克穿越了,没有金手指,奋斗十多年,终于过上有车有房的宅男生活。然后末日降临了。他的金手指末日游戏one,随之激活。林克认为,自己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他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需要拯救的世...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
诶,天上飘过来的那片云,长得好像一个二维码扫一扫叮您已加入群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天下太平一家亲要我做任务没问题,毕竟是收了红包的人。不过最后突然修成了仙,抱歉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