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笔祖(第3页)

蒙恬,又名笔祖。

那幅画像虽在课本的左下角,像素极为清晰。

是一张中年蒙恬穿着战甲的画像,但与实际的他,眉梢眼角没有一处是像的。

因着这不靠谱的画像,嬴政当时听他自报家门,还略带迟疑地了几眼。

来,那后世的“直播”

,也不尽然是完全对的。

蒙恬察觉到他的视线,正拨弄着兔毛笔的手顿了下,发出疑问“怎么了”

嬴政视线定定瞧着他,缓缓露出点莫测的微笑来“你可否有,将这笔改造一二的思路”

都是笔祖了,单单就思路而言,应当不费吹灰之力吧。

蒙恬“”

他神情中带着茫然。

这个长公子政,好像有点喜欢胡言乱语。

嬴政同他对视着,眼神带点期待“你可否想想”

想到对方是这群人里面,唯一欣赏他厨艺的人。

蒙恬接过了笔,语气断续而迟疑“那我试试”

他同手里的竹制兔毛笔,大眼瞪小眼地瞧着。

战国时期大部分人,写时所用工具是竹简。

竹简工序复杂,不易携带和写。

往往是采用以针刻字的方式,应需要上墨或是丹砂。

兔毛笔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但用途不大。

绢布贵重,有些特殊的年份能代替货币流通,因此很少有人以它来写。

片刻后,蒙恬摇了摇头“恕我直言,这笔用的是野兔的尾,毛质粗糙带油光,不便于吸墨和写。”

存墨性低,跟刻画一会儿就要重新蘸墨的针或竹签,没有什么区别。

嬴政轻敲了几下指尖“所以,得换新的材料是吗”

蒙恬还是摇头“这个竹制笔管也不行,笔头笔杆之间无法固定,写的时候容易滑动,极为不便。”

他的回答分析得当,恰如嬴政初使用兔毛笔时的体验。

可见蒙恬观察能力确实一流。

嬴政颔首,他也没有操之过急。

想来等对方真正改良笔,应该要等中年往后了。

正要将笔收回来,就听蒙恬蓦地道“等下,长公子。”

他以为对方是有了什么改良笔的想法。

结果蒙恬笑嘻嘻道“我您那也不止一支笔,这支送我呗。”

嬴政挑眉“为何”

蒙恬直言不讳“它虽然不吸墨,但柔软啊。

明日我要再抓到野雉的话,就拿这个涮一涮汁水,应该会更加好吃。”

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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