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些诧异。
“你真的不想留下?咖啡,我可是调得很好喝哟。”
她看着我,那是一种誘惑的眼光。
“不了。”
我心里还在想着“小保安”
和‘搬运工’哪个强一些。
我的自尊,等下她擦沙发的时候,一定会被她擦掉干干净净。
我换上我的鞋子,弯着腰趁她不注意,闻了闻她家我刚才穿上的拖鞋,没有异味,可我还是自卑的想到了她扔掉我穿过的这双拖鞋的模样。
“等等。
喝完这杯咖啡,再走吧,你还没醒酒。”
等我站在门边喝完了那杯咖啡,她递给我一张钞票:“打的回去罢。”
我没有接,虽然我知道口袋里的十五块钱不够回市区:“不用,我有钱能不能,把这双拖鞋送我?”
她讶异的看着我拿走拖鞋,站在门口送我,临关门时告诉我:“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
我分明看到了她的眼中一种奇怪的东西一闪而过,但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久久印在我的心上,抹也抹不去。
下楼时,我有一种回去的冲动――到湖平市以后,还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
。
哪怕是曾经待我最好的白婕。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一热。
但我的自卑心理还是将我的念头打消。
一个人走在午夜后街往大浦区狗窝的路上,眼中映着闪耀的霓虹灯。
手上拿着一双拖鞋,觉得自己和这个城市中的拾荒者一样,都是边缘人群,只不过我比这些拾荒者多了一样东西:耳边一直响着莎织的最后一句话,‘到家后给我打个电话’。
胜过一切宝贵物质的一句殷切关心的话。
渐渐地,我发觉眼里的事物都有了一圈光环。
我想,爱上一个女人,很简单的事情。
也许造物主捉弄人,在你喜欢上一个人,并且为她朝思暮想、寝食不安的时候,她却消失得了无踪迹。
多少个不眠的夜晚,我一次次细细体会她那晚的音容笑貌,一颦一颜;又有多少个迷迷糊糊睡去的夜晚,她出现在我的梦中,告诉我她为何哭泣的心事。
我就像一个初恋的少男,每天盯着手机屏幕,希望的只是:来电显示是她的号码。
她的倩影芳踪,消失得干干净净,我试过拨打她的电话号码,假如她接了,我就谎称不小心打过去的,理由很幼稚可笑。
可是关机了。
说得太远了,说眼下的事情吧。
那晚后,第二天我就搬进了亿万通讯公司仓库,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直接奔进仓库,安顿好自己,王华山没有食言,那个仓库里的小房间,重新粉刷过了,一片雪白,装了电视和空调,我一下子就连升几级,从‘拾荒者’升级到了小康人群了。
好歹有个不错的睡房。
仓库里只请了几个临时搬运工,当天开工当天结账的这些人。
为什么连一个仓管都没有?是不是又玩忽职守这一套了?我上去跟林魔女总监报道,路过白婕办公室门口,我特意停下来往里面张望,没有见到她人,是否。
已经辞职了?心里一阵莫名仓惶起来,唉,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何必为一个不明是非的女人徒劳伤神。
林魔女换了秘书呀,还在总监办公室门口安排了一个接待员,放了一张办公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本文文案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林克穿越了,没有金手指,奋斗十多年,终于过上有车有房的宅男生活。然后末日降临了。他的金手指末日游戏one,随之激活。林克认为,自己拯救不了这个世界。但他还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因为需要拯救的世...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
诶,天上飘过来的那片云,长得好像一个二维码扫一扫叮您已加入群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天下太平一家亲要我做任务没问题,毕竟是收了红包的人。不过最后突然修成了仙,抱歉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