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凌扬是一个天性乐观的人,找不到就算了,当来看风景也行啊,现场还是有几位帅哥的嘛,比如那边那位就不错。
从凌扬这个角度虽然观察不到对方正面的身材,不过可以从侧面估测出他双肩宽阔,手臂要比常人略长一些,双腿笔挺,如果说他是个运动员的话,那么十有八九会是个游泳选手。
他的眼睛被流海挡上了看不清,鼻子很直很挺,传说这样的男人通常欲望也很旺盛。
嘴唇有点厚,看起来很性感,嗯,凌扬的菜,给满分。
至于穿着,黑衬衫黑长裤黑皮靴……大哥您真酷!
这么单调的配色,怎么就能被他穿得那么合适,尤其是脚下那双军靴,完完全全戳中凌扬萌点。
凌扬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是个无可救药的恋靴癖。
当然这个恋,可不是喜欢穿靴子那种恋。
恰恰相反,凌扬自己从来不穿靴子,他向来只穿帆布鞋。
他恋靴,但这靴子一定是要穿在别人脚上的。
对于这点他是这么解释的,很多男人喜欢女仆装,但是你见过他们自己穿女仆装吗?
凌扬恋靴,同样也是这个道理。
凌扬对军靴机车靴那种有重量感的靴子格外有偏好,这类厚重感十足的靴子并非人人都可以穿,譬如凌扬这种身材匀称的人穿起来,就会给人以脚重头轻的感觉,极不协调。
只有眼前这种上肢发达,下肢修长的人穿起这一类型的靴子才格外好看。
别看凌扬现在每天都在渣游戏,在他发育期间,他的眼睛是被当成深海明珠一样保护起来的,别的男孩子流连游戏机房的时候,他每天都被好友抓去看绿色植物,被迫生吃胡萝卜,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如今他视力一流,即使隔了有一段距离,也能看清那靴子上的细节。
那军靴目测八孔,圆头中筒,鞋身纯黑,材质不明,不过估计是牛皮质地,这种质地和厚度在湖朔的这个季节穿恰恰合适,不会太热,也不会太冷。
那靴底的锯齿轮廓侧面清晰可见,甚至可以想象出来靴底夸张的凹槽与肌肤接触时那种令人战栗的摩擦快感。
最令凌扬心动的是此人脚上这款军靴的前端被设计成微微翘起的样子,与地面自然形成一个性感的夹角,看上去就像随时准备抬起脚尖轻轻踩踏些什么,充满了情色的味道。
凌扬下意识舔了舔嘴唇,连心率都不由自主加速了许多。
难得遇到这么和自己口味的男人,凌扬下定决心要见识一下对方的庐山真面目,于是装作漫步尽心的样子往对方所在的方向靠近,而他的视线从头到尾都紧盯在那双迷人的靴子上。
就在凌扬即将接近对方时,靴子的主人向后退了一步,让出了一直被他挡在身后的另外一人。
在那人让开之后,原本站在他身后的人也因此看到了正朝自己方向走来的凌扬,惊奇地大叫一声:“羊羊!”
凌扬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人脚下,此刻冷不丁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吓了一跳,抬头一看,也情不自禁跟着叫了出来,“我靠!”
凌扬激动地一个箭步跳了过去,“花花,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参加玩家见面会啊。”
徐贤对于凌扬的突然出现也感到十分惊喜。
“《魂淡ol》的玩家见面会?”
“是啊,难不成你也是魂淡玩家吗?”
徐贤兴奋地问。
“你才是混蛋玩家呢!
啊不对,我就是魂淡玩家啊!
花花原来你也是魂淡玩家啊!”
“是啊是啊我一直是魂淡玩家啊!
太巧了!
你从来都没说过啊!”
“你从来都没问过我啊,我还以为你这种乖宝宝不打游戏呢!”
“一开始是我朋友在玩儿,拉我一起,我就跟着玩儿了,结果感觉还不错。”
凌扬抬眼打量了一下徐贤身边的两位朋友,他恰好都认识,左边的是暴暴龙,右边的不是别人,正是当日他一见钟情的那位徐贤的发小,叶兄。
那天在二食堂门口,凌扬与对方只有一面之缘,今天起初凌扬没见到对方正面,后来注意力又完全跑偏,以至于第一眼竟然没有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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