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特意百度了下。
对这个人印象极深。
就在04年,他持枪抢劫了一个酒店的出纳和会计。
打死了一个人。
05年,他又尾随了两个取款的人。
开枪打死了两人,抢走了钱。
不可思议的是,这两起案件并未抓到他。
他在05年被捕是因为他坐火车。
在对随身携带物品检查的时候,发现了他携带的手枪。
随后他因非法运输枪支被判了三年。
出狱后,他竟然在部队营房门口枪杀了哨兵。
抢走了哨兵手中的自动步枪。
随后流窜多地作案。
十数人被他枪杀。
管还是不管?
这是难题。
管,怎么管?
现在他还只是做了一起案子。
并且后来被警察抓了都没发现他犯下的案子。
他如果报案的话,要怎么解释?
不管的话,后来必然要死那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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