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踩着雪,咯吱咯吱地声音从脚下传来,她低着头,能看见自己踩出的脚印。
姜博言扭过头看了她一眼,余笙似乎从来都没变过,十几岁的时候就喜欢低着头踩雪,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幼稚,“忙,不过陪你出来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余笙“哦”
了一声,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书店门还开着,推开门的时候,里面竟然意外的挺多人,或站或靠或坐,让被书架填满的狭窄空间里平添了几分温暖的人气,余笙拉着姜博言坐在一边的小沙发上,要了两杯热巧克力,抱了两本书过来,余笙拿手指戳了戳手表,“十五分钟,然后我们就回去。”
姜博言接过来书捏在手里,笑了笑,“还早,你急什么?”
余笙白了他一眼,还不是怕他无聊,这人脑子里就不能正经一会儿。
“我来过这里一次,那次陆绍安来做交流。”
余笙指着里面的一个房间,“那天来了上百人,里面塞的满满当当,很多人没有座位,就站着。”
“那个探险家?”
姜博言有点儿印象。
余笙点了点头,“嗯,是他。”
她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场景,“那次交流后后他说他要去走邬西山脉,说有人愿意去的话可以跟着他,我特别激动,以为肯定很多人都会去,结果最后去的不到十个人,集合那天我记得他说:‘大多人爱听冒险故事,但是只有极少数人愿意去冒险。
’他说过很多话,我都记着。”
余笙挑了挑眉,“他是我偶像,我喜欢他的勇敢,她身上有我向往的一切特质,冒险,探索,勇气和力量。”
“嗯,所以呢?”
“没什么,就是和你分享一下。”
余笙坐在他旁边,靠着他,两个人身子挨着身子,这样的感觉很亲密,也很温暖,“我是个行动派,喜欢你我就想霸着你。”
她戳了戳他的胳膊,又戳了戳他的脑袋,“身体和灵魂,都霸着。
我每天都给讲我的事,就算哪天分手了,你也忘不了我。”
说完总结了句,“就是这么霸道!
没商量。”
他被她逗笑,“分手你别想了,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
他凑近她的脸颊,蹭了一下。
这种在人群中僻静的角落里互相摩挲的感觉,有种微妙的悸动。
余笙明知道热恋的时候说的话都是不能信的,可还是觉得心情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满足地低头看书。
是两本绘本,同一个作者,小清新的画风,封皮看起来就很温暖治愈。
-兔子小姐有两根胡萝卜,她决定一根给狼先生,另一根也给狼先生,因为她太喜欢他了。
-狼先生不喜欢胡萝卜,可是兔子小姐给了他一根,又给了他一根,他决定全部吃下去,因为他也太喜欢她了。
余笙和姜博言走出书屋的时候,余笙忍不住念了句,然后笑了起来,“被治愈了,画手一定是个可爱的小姐姐。”
姜博言闻言笑了声,“你要是见了她,得叫一声舅妈!”
两个绘本都是她那个画画的舅妈的,当年自己有一本,都快翻烂了,因为舅舅骗他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作品,他就想看看世界上最好的作品长什么样。
后来才发现被骗了。
没想到余笙随手拿的两本书,竟然是舅妈的手笔,这谜一样的缘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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