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侗文忽然笑问,“是不是只要我和一个女孩子共处一室,总能让人去误会?”
沈奚再次惊讶于他读心的本事,讷讷道:“并没有。”
虽然这是一句假话。
傅侗文饶有兴致地笑着:“我说告别夜的意思是,我该离开纽约了。”
“你要走?和他们一起回国吗?”
“不,我利用了他们,其实要走的是我。”
傅侗文用最简单的话解释,他因为不想与人合作鸦片生意,惹了点麻烦。
所以他现在必须走,用顾义仁的身份走。
此行隐秘,他带来的仆从都不会跟随,包括那个少年,也会按照他原定的旅程去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分院,去拜访他的一位老朋友。
而顾义仁和婉风也要离开,过了今夜,这里将是一个空置的公寓。
他轻描淡写,好似在说他要去踏青,从北京城东到城西。
可这是匆匆潜逃,远渡重洋,三个多月的航程。
稍不甚就会要了人命。
“只有你和谭先生?”
沈奚急匆匆问,“这怎么可以。”
他反而笑:“这怎么不可以?”
傅侗文从书桌上的杂志里,翻出了一张支票和一张名片:“叫你来,只是想说抱歉。
你们三个都会被安排离开,沈奚,日后没人再照料你了。”
他走到她面前,将支票递到她眼下:“你去加利福尼亚,换一位导师。”
天高海阔,他在和她告别。
沈奚低头看名片上的名字,很有名的一位学者,所以他刚来时,婉风说他去“探望朋友”
,难道就是早为她做了另一手的安排。
“骨科的。”
他说。
沈奚手有千斤重,抬不起,摇摇头。
她不是三年前的她了。
那时不懂,没见过世面,想得少,正因为那样目光狭隘,才会觉得不过是出国读书。
现在不一样了。
离别夜,或许也是诀别夜。
万里之遥,家国动荡,全世界都在打仗,在逃离,在骨肉分离。
每一次道别可能都是最后一面。
沈奚的心空出来一大块,发慌,不由自主地摇头。
“我想回国。”
她低声说。
这是一个让他意外的回答。
“每个地方都是兵荒马乱,”
沈奚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因为脑子完全跟不上嘴,“我怕我学成时,没了回国的机会,或者我还没回国,美国就参战了。
这些都说不准,万一……我是说万一,我学成了,反倒客死他乡,那岂不是这些年的辛苦都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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