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直刀架在对方脖颈上,蒙古人算是软蛋了,也是,哪怕是在勇猛的士卒,面对凶神恶煞的敌人,被直刀架在脖颈上,感受冰冷的刀锋,也会发自灵魂的战栗。
没有人愿意去死,尤其是毫无意义地死去。
李易想着自己被强征从军,路上所见所闻,蒙古人把残暴发挥到极致,简直不把人当人,真正体会到宁做太平狗,不做乱世人的滋味,真是愤怒到了极点,有机会发泄还能错过?先宰了再说。
那名蒙古人见李易脸色铁青,也知道恐怕不能幸免,急忙用生硬地官话道:“饶我一命,你可以加入探马赤军。”
“滚你麻蛋。”
李易血气上涌,胸中充满了杀机,根本不给对方任何机会,直刀重重地割去,一股鲜血喷射而去,蒙古人捂着喷血的脖颈,瞪着死鱼眼不甘地倒下。
还加入探马赤军,先不说假话含糊人,塔喀什那么热枕地邀请他,也被坚持地拒绝了,岂能为了局讨饶的罢手。
当杀了最后一人,环顾三具尸体,他忽然胃部翻腾,杀人和宰动物完全两码事,现在依旧有些恶心不适,好在手里有了不少人命,现在杀人越发地流畅。
良久,他才顺了胸中血气,却去看烧成灰的豹子肉,不免心疼地道:“麻蛋,好好的肉废了,要是不吃人肉,老子都要烤了你们。”
如果,几个蒙古军骑兵听到,估计的气的诈尸,有你那么损的吗?三条人命不值些许肉。
不过,转首间又是细小眼看,不远处三匹战马,还有挂在马鞍上的那些兵器,这可是安身立命的本钱啊!
他收了直刀来到战马前,却见盾牌、短斧、硬弓、箭囊俱全,可都是正军的制式装备。
没有长兵仗,显然游骑探马不需要配备,这些东西就够他用的了,心情算是舒畅许多。
赶紧收拾一番,把血衣再次换掉,整理对方的马匹器械,又把剩下的豹子肉胡乱烤烤包起来,就准备离开是非之地,至少要离开蒙古人的控制区。
从出现探马赤军游骑,让他深深意识到,此时他还没有脱离危险,随时能遭遇蒙古军,他们的机动能力太强了。
就在收拾的当时,却见十余人从小路上过来,个个穿着残缺不一的甲胄,有的拿着刀枪,也有人持弩,横看竖看都是败兵,他不免起了警惕之心,立即拿出硬弓搭上箭矢。
“前面何人?”
却见那些人非常警惕,几人甚至张开神臂弓对准他,李易不免高声喊话。
“你又是何人?”
相距二十余步,为首一名紫袍的中年人喊话,虽说衣衫破烂血迹斑斑,却能看出武官的剽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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