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今天天气不错。
昨天才刚下过雨,所以今天的空气格外清新,太阳高照,但并不刺眼,只让人感觉到温和。
哈利昨晚上看了一晚上书,感觉自己现在非常充实。
很好很强大,有一种自己努力了的感觉。
哈利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合上了手里的《与巨怪同行》,书籍作者是吉德罗·洛哈特。
“保佑霍格沃茨学校里不会有巨怪。”
哈利双手合十默默祈祷。
作者洛哈特可真厉害,有勇有谋,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遇见他,想必一定是一个颇有才华的伟大巫师。
听到哈利自言自语,罗克瞥了一眼他手里的书。
好嘛,还是故事书。
不过哈利现在正处于融入魔法世界的阶段,多读一些故事书也是好事,有助于自己了解魔法世界,而且很容易建立正反馈。
原著赫敏在一年级读书多,也许就是因为麻瓜出身,想通过读书尽快了解和融入魔法世界,同时也不愿意自己被落后太多。
毕竟父母都是牙医,属于高薪层了,从小就是精英教育,有这种不落后于人的想法也很正常。
只是她大概没想到同龄人没一个能打的,之后又一直被老师认可和夸赞,这样不断地正反馈激励下,自然也就成学霸了。
不过哈利也不差,原著里三强争霸赛可是狠狠激励了他一把。
为了应付三强争霸赛,哈利那一年的读书量直接激增。
想到这里,罗克不禁有些感叹自己与哈利的孽缘。
他在穿越前,可是很看不起同人的保姆党的,也就是不计代价帮助主角的那种类型,他更喜欢看一个自己的故事。
结果穿越后,自己嘎嘎穷。
身上那点钱都是保证生活的。
想买书,那是不可能的!
这边书老贵了!
而学校的课本中,偏知识向的《神奇动物在哪里》、《千种神奇药草及蕈类》、《魔法史》、《魔法理论》这几本书,在前一个月里被罗克翻来覆去的读。
直到遇到了富婆(划掉),哈利。
两人成为了朋友,恰巧哈利也不想回到自己的姨夫家,于是就学着罗克在破釜酒吧住了下来。
哈利想要住在破釜酒吧其实并不容易,虽然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哈利肯定需要住在他姨夫家的,因为只有呆在血亲身边,她母亲的魔咒才会生效。
可不知道邓布利多是怎么想的,居然同意了这件事情。
于是罗克和哈利因为住得近的原因,关系也更近了一步。
而后来在罗克的学习带动下,哈利也立刻表示自己会是好学生。
();() 之后两人一起逛书店,哈利狠狠消费了一波,给罗克都吓到了。
他没想到哈利是那种——学习可以不行,但文具必须拉满的类型。
仔细想一下,原著好像也是这样来着,火车零食直接拉满,各种用上最新版的飞天扫帚,这属于是标准的文具党了。
但罗克很开心,因为这样一来他可以蹭到不少书来看。
像是哈利手里拿的那本《与巨怪同行》,一本就要五加隆!
能够作为课本的《标准咒语·初级》也才一加隆!
罗克深深的感受到了洛哈特的恶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预收一家穿成败家子文案在下方。更新时间为下午六点,二更九点不一定有,其他时间是修改。不知经历了多少时间,曲仲终于完成异世穿越任务满级归来,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商业大亨,政界精英,学术界大佬,曲...
毁她容貌废她手脚杀她父母弄哑她的弟弟霸占她的家产前世那些人将世间所有的狠毒在她面前演绎到了极致。重活一世,她一定要让所有的仇人血债血偿他是帝国男神,遇到她之前,冷肃强大不近女色遇...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大唐天佑四年时,本应该覆灭的唐朝却不知为何得以续了两百年余年,可自此之后,妖魔纵生,天下大乱。自乱世而来的秦白能够通过打铁垂钓烹饪刺绣行医等获得各类神通,即修行诡异法门纸人赶尸符咒蛊虫又历经一个个熟悉但诡异的故事,板桥客栈倩女幽魂画皮河神青蛇画中仙,西游降魔...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