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任由尼古丁的味道在胃中翻涌,刺激,乃至整颗心都被一种酸涩包裹。
();() 他想到了当初喜欢的那个女孩。
她,还好么……
呼了口气,陈烨的眼神重新变得清明,成年人的世界也许没有那么多的伤春悲秋,但却无疑有一种叫做情怀的东西。
他开始打开键盘,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
“书写的很流畅,一口气读完,是那么的真实感人,毫不做作。
是冷眼旁观的白衣倾城把我都带回了那一个只属于自己的青春年少,即使当时是苦涩难过,但是现在回味起来都不会有一丝后悔。
而小说不再是小说,而是一部好看的真实记录。
我以为我会哭,然而其实并没有,但这并不代表它没有彻底打动我。
『我就是幼稚,才会追你這么久。
』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在读书的年纪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沈佳宜』,她气质好学习好长相好性格好,追她的人还一抓一大把。
而那时的自己不是胆小畏惧的只敢偷偷喜欢就是幼稚无比的使劲在对方身上作怪。
我记得那时的我在学习成绩上还是非常不错的,但课间的我却各种调皮捣蛋。
会故意在她面前和同学打闹,会在小卖部买小刀拿出来吓她,也会趁她从讲台上下来回座位时伸脚拌她。
从我第一次见到她一直到今天,都过了十九个年头了,好夸张的十九年,虽然我并没有像柯景腾一般恋着那么久,但有一点苦楚是相同的——至今,我都没有牵过她的手。
而她的男朋友还是那个从初中就在一起的我的同班同学。
在此,我祝福他们。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
年少时,我们喜欢的那个Ta或许在潜移默化中就被我们当成了世界的中心,所有的所有都被装进心里慢慢构建成了一个独立而完整的美好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有所有关于彼此所珍惜的记忆……
被你喜欢过,就很难觉得别人会比你更喜欢我。
『谢谢你,喜欢过我。
』
『我也好喜欢当时那么喜欢你的我。
』
最后,在沈佳宜的婚礼现场,那些曾经喜欢过她的男孩子对新郎提出要求要亲吻新娘,新郎的条件是要怎样吻新娘就必须同样方式来吻新郎。
瞬时,看着柯景腾二话不说直冲向新郎,深吻了好久。
那一刻,我与书的沈佳宜一样——微笑着,泪水在眼眶打转。
那一刻,我想她一定懂得这个喜欢她那么多年的男生对她的感情。
我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曾经用力追过的Ta?也不知是不是也有个一辈子都不曾亲到的Ta?是不是直至现在仍心中一直为那个Ta保留一个专属位置。
而那些咱们并没能继续给Ta的爱,希望有另外的一个人来替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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