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六婶在方氏那儿受了气,哼哼了两句,提着菜篮气冲冲的走了。
方氏瞧着她背影,翻了个大白眼,才乐呵呵的捧着红枣进了屋。
文秀家一穷二白,赶集也只是为了打听事情,全然是两手空空。
她走到村口时,王燕青夫妻俩以及王海平三人已经在村口等着了。
“抱歉,让你们久等了,我去了方嫂一家一趟。”
“没事没事,咱们走快一点就行,不耽误!”
应声的是宋晓月,王燕青兄弟俩却是都笑了笑,示意她没关系。
四人碰头之后,便踏着晨曦,急匆匆的出了村口。
和平镇离西塘村有六七里路,即便脚程快的人,单边也要花一个时辰。
要是走的慢的,像文秀这种,起码一个半时辰。
文秀上辈受过不少训练,长途跋涉根本难不到她。
可是,原身身体弱,体力不支,哪怕有强大的精神支撑,最后也只能走走停停。
王海平和王燕青是去做工的,经不住她这般耽搁,最后不得已,兄弟俩只能撇下文秀和宋晓月,急吼吼的往镇上赶。
要是耽搁了上工时间,今天的活儿就不用干了。
“秀娘,没事儿,我也累,咱们俩腿没他们长,走得慢很正常。
你别急,咱们反正不急着办事儿,慢一点就好。”
文秀知道宋晓月在安慰她,笑着点点头。
两人坐在路边的树下歇息,看着好些赶集的人匆匆路过,有背背篓的,有挑担的,还有赶着牛车的。
文秀眼馋的看着牛车越来越远,一双手攒的的紧紧地,她发誓,等她有钱了,她一定要买牛车。
不,香车宝马,怎么也得买一辆马车坐坐。
“好了,走吧!”
宋晓月见文秀起身,她也赶紧站起来,两人重新启程。
剩下这一段路,文秀没有再歇息,两人一鼓作气的走到了镇上。
此时,东边的太阳已经升起,镇上已经很热闹了。
今日是赶集的日,和平镇周边村落的村民们有买卖需求的都会来赶集。
当大伙儿走到城门口时,清静的耳根一下喧闹起来。
和平镇的经济在永安城所管辖的县城里属于中下,兜售贩卖的东西也不如那些中上的镇,就别提与永安城相比了,东西的价钱更是差了两个等级。
和平镇镇,不到赶集的日比较安静,但一到赶集日,那可就热闹了,街上行人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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