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萍比李拾光先弄完,打开房门看到他手中的早餐惊喜地叫出声。
徐清泓没看到李拾光,问她:“拾光还没起?”
“哦,起了。”
马萍笑点特别低,她又哈哈笑了起来,“她呀,一张脸已经抹了半个小时了,还在抹,都快要抹熟了。”
“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吗?”
听到马萍话的李拾光从里面走出来,拿着毛巾擦头发上的水:“护肤本来就要从年轻时候就要做起,要常年坚持,你现在看不出来差别,等到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五十年之后,你就能看出差别了。”
“五十年后我都七十岁了,我还要那么好的皮肤做什么?”
马萍不以为意地笑着塞了个小笼包放嘴里,享受地眯了眯眼:“太好吃了!
你再不弄好呀,我就要一个人吃光了。”
李拾光非常喜欢马萍,觉得她活的特别单纯,特别开心,跟她待在一起的人,不自觉的就被她带的人也跟着开心起来。
她不客气地上前用洗干净的手指捻了一个小笼包放嘴里,吃完:“这还配辣椒和醋才好吃。”
“那你还吃这么多?”
马萍护食地惊叫。
李拾光笑着吃完,赞许地朝徐清泓竖了个大拇指:“绅士。”
徐清泓从耳根到脖子都是浅粉色的。
马萍望着他粉扑扑的脸噗嗤一笑,凑到她耳边调侃道:“谁要当绅士,人家明显是当你对象好吗?”
她垂下眼睑,不由有些尴尬。
连性格大咧的马萍都能看出他的心思,何况是她。
是的,她早就知道,前世起就知道,不光是年少的那段时光,还有她躺在病床上憔悴的面对这个世界时。
她没有去问他有没有成家。
应该成了吧?他这么优秀,没道理不成家。
他们只是聊天,聊过去,也聊将来,聊她想要个孩子,纵然她快死了。
他每天过来都会带一束向日葵。
许是想让她有求生的意志吧,或许是他喜欢向日葵?
她的病房里摆满了向日葵,在金色花朵的掩映下,似乎真的整个房间都洒满了阳光,散发着勃勃生机。
她看着也很高兴,心情都跟着阳光疏朗。
她也很珍惜这个朋友,如果两个人成为情侣关系,她怕她会失去这个朋友。
她很确定,她不会比他喜欢她更喜欢他。
前世的婚姻已经让她很难再去相信自己的伴侣,如果只是情侣,有问题了,大不了就散,没有拿一纸婚约在,想走想留容易的很,没有太多牵绊和牵扯。
恋爱只是两个人的事,婚姻涉及的方面太多了。
家庭,利益,财产,方方面面。
前世她和谢成堂那么多年都没有离婚成功,就是因为谢成堂一半的财产都在她名下,他公司要上市,不可能跟她离婚。
但和徐清泓不行,她宁愿两人一直都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也不愿二人以后反目成仇。
就像她对谢成堂一样。
她想,她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结婚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结一次婚如同扒一层皮。
她能接受谈恋爱,能接受生孩子,就是无法接受婚姻。
可他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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