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乐队看起来并不起眼,他们正演唱着许巍的《故乡》。
吉他手轻轻地弹奏着旋律,那悠扬的音符在拉萨的夜空中飘荡,仿佛要诉说着什么。
主唱是个留着长发的年轻人,他的声音深情而真挚,透露出对故乡的思念和眷恋。
米彩静静地站在一旁,手机记录下这一刻的美好。
“你喜欢听他们唱歌啊。”
叶诩笑道。
米彩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是啊,这支乐队可能并不出名,但他们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用音乐传递着情感。”
“其实我觉得也就唱得一般吧,主要是环境加持,在这个地方,任何不太难听的旋律都会被美化。”
叶诩略带调侃地说道。
米彩轻轻笑了笑:“或许吧,但对我来说,在这个浮躁的世界里,能够保持初心,勇敢追梦的人已经很少了。
再说了,你就不能不得瑟吗?”
叶诩笑道:“不要以为哥低调就是没本事,我真的觉得自己唱得比他们更好,人家都叫我苏州张学友。”
米彩戏谑地说道:“哦?那你可得给我露一手,我倒要看看你这个苏州张学友到底有多大的本事。”
叶诩脸一红,笑道:“这里人太多了,要不回酒店去我唱给你一个人听吧。”
米彩皱眉道:“我发现你这人挺会顺杆爬的,这夜深人静的,咱俩孤男寡女待在一个房间里合适吗?”
叶诩急忙摆手:“哎呀,你这话说得也太严重了,我就是想想唱歌给你听,没别的意思。”
米彩微微一笑,道:“那好啊,你要是敢在大庭广众面前唱歌,我就相信你。”
叶诩管不了许多了,他等乐队唱完《故乡》之后,朝着乐队走去,向他们表示了自己的敬意,并对主唱说道:“兄弟,能不能让我试试你们的吉他,我来唱一首。”
乐队主唱看着叶诩,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还是把吉他递给了他。
叶诩接过吉他,调整了一下弦距,开始弹奏起来。
他的手指在琴弦上流畅地跳跃着,每一个音符都准确无误地传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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