戟长一米九二,尖端三根缓缓收尖的齿牙,闪着乌金的光泽;戟身极粗,颜色却是漆黑如墨,是一种异样的深黑色,深邃得仿佛将所有的光都吸了进去,不晓得是什么金属打造,而三根齿牙的下方,戟身上镶嵌着一枚宝石,赤红得仿佛要滴下血来,红宝石像是有生命的异物,以等同人心跳的频率,有节奏地闪烁着赤芒。
这样的一支长兵器,静静地插在地上,无声无息中,散着阵阵威煞,仿佛是一头蛰伏的恶兽,而当吉尔菲哈特一下伸手,五根树枝般的指头缠握上戟身,无数紫电便由戟中释放,环绕着三叉戟闪动,炽烈放光,似是为了能被使用而欣喜雀跃。
汤朱笛对天下神兵有一定认识,很肯定自己所知的魔法兵器中,没有这样的一把神兵,看来这也是吉尔菲哈特隐居后的作品,瞒过了各方势力的探查,就为了今时今日,而从那不凡威势来看,这应该是一件吉尔菲哈特的心血作品,下足了本钱。
“此物名为三叉雷戟,仿造神话时代的神器,耗我五年份的心血所铸,能引万雷天殛,是我为了回报挚友相助恩情,特别完成的礼物,日后必会赠交于他,不过在那之前……”
吉尔菲哈特喝道:“我将用这雷戟,开天辟地,先替那些死在你黑云老贼手下的冤魂,报仇雪恨!”
言罢,吉尔菲哈特将手中一米九二的长戟举起,神戟破空而来时,已在天上汲取电能,这时被举起发动,爆出一团雪亮光华,刺眼夺目,而当吉尔菲哈特将长戟重顿于地,一股莫名波动,更自戟内发出,经由地面,传向四方。
汤朱笛原本以为,此戟名中有雷,又电光四射,攻击模式应当与雷电有关,没想到吉尔菲哈特的第一击,居然是重顿于地,惊愕之余,她倒也没有忘记要闪躲,只是因为还扶着一个人,速度上慢了一步,才刚要跃起,那股无声震波已然传到。
“百雷!”
吉尔菲哈特的暴喝声中,震波自地面传入汤朱笛、黑云孤寂体内,这股奇异的震波,赫然不受任何护身真气、法阵的阻挡,长驱直入,两人如遭雷击,胸口更好像被大铁锤重重敲了一下,口中鲜血狂喷,无力站起,一下便跌坐地上。
附近本来还有十多名重伤的圣神骑士,这一记震波来得突然,他们的伤势无论轻重,都没能闪避,被震波轰个正着,表面甲胄出现裂痕,内部腑脏破裂,多数人五官溅血,当场毙命。
汤朱笛也伤得不轻,那道震波所过之处,所有的护身魔法都没被激活,却令肌肉扭曲撕裂,骨骼也生出裂痕,尽管只是小到看不见的伤痕,但无数个累积在一起,伤害也非常可观,她忍不住又是一口鲜血喷出,脑中闪过的唯一念头,就是黑云孤寂会否死在这一下震击之下?旁边伸过一只手来,手掌上发着柔和的白光,白光一照在汤朱笛身上,就让她的伤势不再恶化,开始好转。
“沉住气!
孩子,我来救你。”
这道白光是治疗咒文,黑云孤寂原是无法施展,但他曾吞噬高阶神官入体,故而得以使用。
而治疗咒文一加身,汤朱笛的伤势好了许多,黑云孤寂却因为伤重之下妄动魔力,情况恶化,口鼻之间呛喷得全是黑血。
“哼!
人渣!”
吉尔菲哈特将三叉神戟一摆,怒道:“你对自己的孩子爱护有加,可见你仍有几分人性,但过往你所残害的每个人,有谁不是自己父母的心头宝?你当日下手害我孩儿时,可曾想过我的感受!”
“咳咳,当然想过,否则何必要下那么重手?你这烂船仍有三斤钉,不先让你悲怒如狂,理智尽失,要对付你还真有些棘手啊……咳……要杀便杀,何必废话?你这废人真是江湖上的大笑话,身为炼金术师,不把精力用在铸造神兵、神器上,却总追求提升自我力量,偏偏你又根本没那天份,最后全成了浪费资源,连自己造出的神兵都无力驾驭,可笑,可笑……”
“那是你们自私的想法,我有制造神兵的能力,却不是生下来只为当你们私人锻造工的,我自己制作的武器,我最清楚其设计理念、优劣特色,也只有在我手中,才能发挥出最大效果、最强威力。”
“所以,你现在的模样,就是你这些年来的答案?把自己搞得不人不鬼,真换到了你梦寐以求的至高力量?你的战斗方法完全不对,虽然有了足以驾驭神器的力量,但本质仍旧是个乱挥刀子的刀匠,你根本不懂怎么去运用力量……”
黑云孤寂大笑道:“也怪不得你,因为你本来就是个脑子进水的东西,现在又塞满了树枝树皮,活该脑残,可怜这等神兵落于你手,暴殄天物啊……”
“哼!”
吉尔菲哈特放弃做口舌之争,将三叉戟举起,又往地上重重顿去,汤朱笛大吃一惊,鼓起余力,带着黑云孤寂跃起,即使内伤不轻,但半精灵的体质远优于人类,汤朱笛仍能短暂浮空,避过大地上的震波。
“空中也不安全!”
吉尔菲哈特将三叉戟拔起,发动进一步的异能。
“千之雷!”
电光从天而降,还不是一道两道,是千百道白紫色电芒,如蛇乱窜,笼罩住方圆百米之地,狂鞭乱笞,密度之高,每平方米都有七八道闪电贯串,正浮空躲避的汤朱笛,被紫电贯体,痛嚎出声。
“呜啊啊啊啊~”
天雷殛体,汤朱笛两人浑身冒烟,重摔回地上,幸亏先前那道震波来得快,消失得也快,否则坠地后再挨上一下,就算有治疗咒文,恐怕也保不住性命。
柔和白光再度亮起,尽管比之前微弱得多,却还是有效地治疗汤朱笛的伤势,黑云孤寂对本身状况置之不理,第一时间处理汤朱笛的伤,这着实令汤朱笛困惑。
(他这样做,已经算是舍命相救了,我的性命,他看得比他自己的还重?为什么?可是,但如果他真那么想保住平安,又为何一再刺激吉尔菲哈特?是为了让敌人大意,露出什么破绽吗?他的打算到底是什么?)
但无论是什么,眼前有一件事很清楚,就是自己已经没有再战的力量了,黑云孤寂的话并不全对,吉尔菲哈特异化躯体所得到的力量,配合神器,也许还不足以与当世第八级的绝顶高手硬拚,也许真的破绽很多,尚未能领会实战精要,但却绝不是没有威胁性,自己年纪轻轻,第六级的修为,实力是公认的强,可连挨那三叉戟两击后,便重伤难起,要不是有黑云孤寂连续施救,搞不好已经毙命,而自己甚至还没能碰到吉尔菲哈特一下手指……
如此战力,再搭配上刚才的天火,吉尔菲哈特此番重出江湖,肯定能掀起一番风云,以一人之力,令帝国、圣莲教付出惨重代价,这是何等辉煌成就……
只不过,黑云孤寂有一点说得很对,吉尔菲哈特身为天才炼金术师,制造兵器的手段,已经到了神而明之的境界,能充分引导出兵器的真实威力,但以一个战斗员而言,这人的表现只能说是不及格……
(千之雷的威力很强,如果能再做增幅,配合适当地形,杀伤力不逊于一击天火,但明明是大范围的广发形招数,却用来攻击两个人,九成的威力全部打空,不管他是有心炫耀,或是单纯失误,这都是要不得的致命错误……他确实只是一个胡乱挥刀的刀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c,剧情为主线,感情为辅线叶莳萝二十岁生日那天,意外参与了灵化游戏,并和一位研究员相遇,从此就再也没有甩掉过他叶莳萝你总跟着我干什么白蔹你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对象叶莳萝你不去研究灵化物...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前世的佟雪梅到死才知道她被留在农村嫁给光棍汉全是她好姐妹设的局。一朝重生,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远离虚情假意男。穷不怕,她有空间在手,要啥有啥,应有尽有。佟雪梅本仙女只想发家致富当大佬,不想嫁人生娃...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建个群,全订粉丝群131341657来时无迹去无踪,大唐贞观寄此身。漫随贫富皆欢乐,混作长安一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