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打量着我。
我吓了一跳,随即伸了个懒腰,说:“早安。”
“我们一会儿去附近的寺里走走吧。”
我拿着一只蓝色的坡跟凉鞋和一只黑色的allstar球鞋问他:“我穿哪一双?”
他指了指黑色的球鞋。
“我们需要走一段路,这双鞋会比较舒服。”
在宾馆的餐厅,我们简单地吃了西式早餐就出发了。
阳光白晃晃的。
像维米莉·苏莲娜的诗里写的:“这白得耀眼的爱情,这白得耀眼的夏天,这白得耀眼的精神病。”
阳光照在身上炽热无比。
幸好在出门之前就已经涂了厚厚的防晒霜。
brad仍然穿一身黑,黑t恤黑长裤黑皮鞋,像在向所有人昭示他的身份:古怪的朋克与哥特的混合体。
他不停地抹汗,我也是。
我们尽量在树荫下行走,这样凉爽些。
在路上到处能看到在树下打坐的僧侣和个子不高、穿着校服的男女学生。
也有各地的游客,西方人很多,基本上都是西方男人旁边挎着一个个子瘦小、浓妆艳抹的当地女人。
刚开始我还挺诧异地盯着看一眼,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突然,我意识到,我与brad在别人看来会不会也很怪异?一个穿得很摇滚的东方女孩和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西方胖男人,什么情况?他们是什么关系?唯一让我舒心的是,我们各走各的,没有拉手或者拥抱。
走着走着,我发现他一直盯着我的胳膊看。
“怎么了?”
我问他。
“在我们国家,女士都会刮去胳膊和腿上的毛发。”
他说。
“我觉得这样挺自然。”
我有些不快地说。
“头发才是自然的,这些不是。”
他态度温和但口气十分肯定,对自己的观点胸有成竹。
大国沙文主义!
自以为是的美国人——他们认识美只有一种形式,就是那种最粗俗的——他居然对此深信不疑,还要求我改变我原有的样子。
我就喜欢我这个样子,他居然还挑三拣四,他以为他是谁呀?
我笑了,不想纠缠这个愚蠢的话题:“是吗?”
幸好他只是摇摇头没有多说什么,如果他要是说出“这是文明人士的规则”
之类的话我肯定当场就发飙了。
我们走到一座金碧辉煌、规模盛大的寺,这里应该就是拉玛一世泰皇所建的玉佛寺。
他在前面带路,我很温顺地跟着他走。
庙里不允许穿鞋,幸好今天听他的话穿了球鞋,系带凉鞋脱起来太不方便。
在佛像面前,我也跪下来朝拜。
能看出来,他远比我虔诚。
寺里有一只大白猫,我抱着它待了一会儿。
brad替我拍了几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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