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半夏收回自己的目光,勉强笑了笑:“我不去了。”
赵媛看着她掩饰不住的那点失落,了然的拍拍她的胳膊:“前男友太风光,确实让人郁闷。
不过,他应该是没看见你。
如果看见你了,肯定会过来跟你打招呼的。
半夏,别难受了。”
季半夏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好点点头:“没事,你还要献花,快下去吧!”
赵媛朝她鼓励的笑了笑:“放心吧,我会想办法帮你的!”
所有人都走了。
季半夏留在了最后。
那个身影,多看一秒,难过就会多一点。
不如不见。
现在,人去屋空,她也该走了。
季半夏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快走到到会议桌时,她的眼神凝固了。
会议桌上,孤零零躺着一支崭新的签字笔。
很普通的黑色签字笔。
文具店里五元一支。
季半夏停住脚步,看着那支签字笔。
就在十分钟前,它被傅斯年握在手中,签下他的名字。
她缓缓走到桌前,伸手拿起那支笔。
笔帽盖的很紧,笔头对着外面。
傅斯年做事,连细节都无懈可击。
打开笔帽,季半夏用手指握住刚才傅斯年握过的地方。
笔身冷冰冰的,没有留下傅斯年的丝毫体温。
有泪猝不及防地落了下来,砸在办公桌上,重重的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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