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道,以“知之”
为用,以“守之”
为主宰。
雌雄以刚柔而言,黑白以明晦而言,荣辱以贵贱而言。
以婴儿言其柔,以无极言其虚,以朴言其质,括而言之,皆是指“常德”
而言。
经中反复类比,以明示大道之理。
天下事理,刚不生于刚,而生于柔;明不生于明,而生于晦;贵不生于贵,而生于贱。
刚、明、贵三者,皆是物之末也,去道已远;柔、晦、贱三者,虽也是物之一端,而离道却近。
此即圣人所言“既知其子,复守其母”
,“既守其母,其子必归”
之真意。
所谓“为溪、为式、为谷”
者,皆是言真常之德。
所言“婴儿、无极、朴”
,皆是人本有之道性。
朴可制为器,而器不可为朴。
圣人执其本,故为母不为子,为朴不为器,皆是正其本而已。
若能固守道本,虽以至刚而决断天下事,以至明照天下情,以至贵莅天下贱,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而不居,何割之有?假若逐子弃母,逐物弃道,必然与道相争相刃,相割相离,莫之能止,心身尚不能治,何况家国天下乎?
自然章第二十九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
。
在圣人看来,天下之事,都是自然而然,皆不可有为而作。
一芥(jiè,小草)之微,尚且不可妄取,更何况偌大之天下,人力本不可取,亦不可强为。
古之圣人,虽有不得已而取,不得已而为之事,虽有“取”
之名,但实际上未尝是有意去取;虽有“为”
之名,实际上未尝有心去为。
只是因为阴阳消长的运转,世事气势之盛衰,自然大道定数之使然,而不得不取,不得不为,并非有心去取去为。
譬如虞舜顺应自然,以让而有天下;周武伐纣,以救民于水火,以伐而有天下,此皆非舜帝、周武武之有欲有为。
无论舜之“让有”
,或武之“伐有”
,其形式虽然有异,其其道却相同,都是出于“不得已”
而为之,并非有心去取,亦非有意去为,一切都是自然运势的必然,并没有掺杂个人后天的欲心妄为。
这就是“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之义。
天下朝代的更迭,看起来是人为的有欲夺取,其实其中也有必然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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