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他挡着阳光,就不舍挪动半步,因此需先弯下腰,再去够那折扇。
可弯腰时,他起了一抹旖旎的心思,想去嗅一嗅哥哥身上的香气,就慢慢的,慢慢的低了头,两个反方向的头,合在一处,近到不过咫尺,可没亲上就是相隔天涯。
他们的唇离碰上只有一掌距离时,高安和压了呼吸,抽出了他腰上的折扇,站起身来,小声展开折扇,继续为他遮挡阳光。
刚好这一幕也被吴三叔拍了下来,他将相机拿的近些,波动着转轮看向相机里方才拍的照片,一共三张,狼少为白衣公子以手遮阳,狼少与白衣公子倾面相亲,狼少以扇为他遮风挡雨。
吴三叔看着照片竟然愣了,他默默的将嘴里叼着的烟攥到掌心,塞到裤子口袋里,低叹一句,“绝了,真好看。”
年思贤在荒宅里待了一下午,因为室外还是太冷,他睡得并不踏实,等太阳有些西下的时候,就冻醒了。
醒来之后在在栏杆上发了一会儿呆,冷静了不少,看见自己穿着一身汉服,不禁打了个冷颤,他才发现,自己变了。
以前的他,很难被别人的想法所影响,可现在的自己,竟然好似心甘情愿的被高安和影响着。
屋子里放着古风的音乐,帮吴三叔找摄影感觉,那曲子将人带回到盛唐年华:“看长安建安与潘安
都想沾一沾
神仙掐指算此去少圆满
得来失聚了散千万莫求全”
[3]
年思贤咂摸着歌词,“长安,建安,潘安,都想沾一沾。”
有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1]“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出自清·曹雪芹《红楼梦》。
[2]“浮生岂得常年少”
出自宋·晏殊《渔家傲》。
[3]歌曲《人间不值得》黄诗扶,词:迟意,曲:黄诗扶。
第22章凡间滋味(4)
下午落日时,又拍了第三套红衣造型,直到天黑,总算结束了这一天的工作。
夜里一众人要去古镇上清吧里放松,那请吧坐落在古镇的河边,临河的窗开着,刚好抬头就能见灰瓦古镇飞檐高耸的轮廓上的一轮圆月。
众人拱着高安和给大家唱歌,他穿着还没换下的红色汉服,拿起马克风唱歌的样子着实好笑。
可当音乐想起时,他深情的看着台下的年思贤,而那悠扬低沉的音乐在他包含情感又细腻的音色衬托下,歌曲竟将众人都唱的有些低落。
好似这样的夜里,这样的月光下,就该喝杯酒,听着音乐,缅怀一下曾经爱过,但又错失了的人。
歌词也带着淡淡的忧伤,飘过了古镇千年的月和千年的河。
“爱只是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
秦正凡无意中救了一位老人,却没想到他是镇守他们星球的修灵者,是已经不过问天凤星世俗之事数百年之久的最高掌权者。只因天凤星灵气稀薄浑浊,传送门又毁坏,老人只能老死天凤星,无法返回宗门所在的遥远星球。秦正凡继承了老人的衣钵。就这样一个即将毕业,走上大学老师岗位的博士生,成了一名早已经被时代遗忘了五百年的星球最高长官,过起了低调的都市装逼生活。本书群号776809636...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接档文每次重生都不可描述,求点进作者专栏收藏比心心黎青颜穿了。穿到了一本不可描述的成人书里。好在,她不是跟各种男人不可描述的女主。也不是和女主抢一堆男人的炮灰女配。但却成了女主心头...
大婚在即,新郎却意外身亡。母亲怜惜,她被悄然送去长安避难,却不想邂逅一段混乱悲凉的感情。静水深流,教人爱恨无奈的他至情至性,温柔体贴的他。是不顾礼教的束缚,选择深爱的他还是只求一世荣华,将人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