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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嫂嫂腰上黄(第2页)

明确告诉小桃红若是再纠缠不清,今天给她的四十贯钱字面上可是借的,带利息那种,到时候把她卖到勾栏瓦舍还债。

四十贯钱不少,小桃红拿着银子欢天喜地走了。

李茂过后才想起来他的威胁一点力度都没有,小桃红本来就做皮肉生意,卖到勾栏妓馆岂不是还做老本行吗!

“曹云,等郑家兄弟站枷示众结束,你去言语一声,再敢登门严惩不贷。”

李茂让曹云去,曹云肯定没有好腔调,动手都有可能。

估计曹云对女人也会下狠手,吓唬住小桃红别来恶心人那是再好不过。

曹云朝手心吐了口唾沫搓了搓,“大郎,你就瞧好吧!

他们再敢来,我就把他们装麻袋沉到河里去,那银子刚才就不该给。”

四十贯银钱,曹云以前都没见过,在他看来李茂这是被讹大发了。

“不看僧面看佛面,总要让爱月爱香心里过得去。”

李茂之所以仁至义尽是因为郑家姐妹,另外郑娇儿也可怜,有了四十贯钱,起码能保证小孩别夭折,毕竟是一条人命。

李茂觉得自己被原版肉身影响,性子有点软,做事瞻前顾后扭扭捏捏。

还好灵魂深处的血性未变,更有底线和坚持,如果变的和之前的李茂一样窝囊懦弱迂腐,那才无趣没意思。

晚饭过后,李茂督促小妹写大字。

小妹的确有学习天赋,不但琵琶学一遍就会个大概,写字也顺溜的很。

只用两天就能从一写到十,这可是繁体字,足见小妹的灵性。

古人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学学女红绣工就行了,即便是大家闺秀也鲜少有习文写字。

比如红楼梦里的凤辣子王熙凤,出身不低可谓豪门,但愣是字都不认得几个,不免让人觉得缺憾。

李茂觉得小妹还可以抢救一下文化课,没准还能给他不小的惊喜。

潘小妹写字写的手酸,瞧见李茂笑了,顿感手也不酸了。

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九岁大的孩子不是什么都不懂,弱弱问道:“表哥,屋里头是嫂嫂吗?”

“嫂嫂?”

李茂愣了一下才明白小妹说的是郑家姐妹,但这里面的关系有些复杂。

他可是想把小妹养成莲花一般的人儿,当即岔开话茬道:“人小鬼大,是不是嫂嫂,还得姨母说的算呢!”

李茂说的不假,他这一世父母双亡,姨母算是最亲近的长辈,婚事必须姨母掌眼,老师陈文昭也有建议的资格。

但是他现在没想那么多,才十五岁的身子骨,想媳妇实在早了点。

潘小妹闻听此言不自觉的神采飞扬,小手拍打前胸道:“不是嫂嫂就好,否则一下子多了两个嫂嫂,就要准备两件腰上黄,我可做不来呢!”

“腰上黄?那是什么东西?”

李茂没听过,等小妹说了在王招宣府上的见闻,不由得恍然大悟,敢情搁大宋朝就有收腹塑身衣,真是……够时尚够开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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