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镇四面环山,是块典型的风水宝地。
这里土壤肥沃,物产丰富。
山上有大片大片的茶园,南湖镇的茶质量颇高,晨曦的爸爸东方明就是开了一家茶叶厂,这几年已经经营的小有名气。
每逢春夏,山上的各种菌类,野菜,草药,果子甚至野味几乎遍地都是,这个时候,南湖镇的人民都会三五成群的上山淘宝,上至七旬老人,下至四五岁的孩童,无一例外都喜欢往山上跑。
晨曦的三伯东方勤经常上山采药,他还是一名制茶高手,一直在东方明的厂子里上班。
这个周六,晨曦和三伯东方勤堂哥东方毅一起上山,东方家的其他几人也有来的,分散在其他地方。
晨曦今天兴奋极了,前世的她在孩童时代,除了特别温暖的时候,她大部分的日子都是在感冒发烧中度过,很少有这样出来疯玩的时候。
小镇以西的山坡上,晨曦迎着阳光俯瞰整个南湖镇的美景,如今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空气中似乎都有泥土与青草的气息。
在大城市中生活久了的人都会对山山水水产生特殊的情结,每逢节假日,城里的那些“小土坡”
就会迎来成群结队的游客,可惜,这些地方,都会有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是匠气太重。
即使是黄山,庐山那样的风景名胜,也会被那一层层的人工石阶而降低了韵味,多么精致的美景也抵不上一个纯天然啊!
有的时候,骑在牛上看风景比坐在缆车上更有感觉不是?
晨曦踩着脚下松软的草地,简直舒服的想打滚。
不远处东方毅怀中抱着只兔子,兴冲冲地跑到晨曦面前,献宝般的道:“给,刚逮到的。”
“呀!
哥你真厉害!”
晨曦开心的接过兔子,兔子不大,入手软乎乎的,虽然一身灰不溜秋的毛,不过,晨曦喜欢!
东方毅笑的牙不见眼,女孩子啊!
似乎都喜欢这些小动物。
轻轻牵起晨曦的手:“走,哥带你去玩。”
东方勤在附近的林子里采药,东方毅则负责照顾晨曦。
两人在林子里走了一会儿,东方毅带着晨曦去下一个他下套的地点,运气不错,这里套住了一只非常肥大的兔子,遇到这么个大家伙,晨曦也想抱抱,兔子还很精神,应当刚被套到不久,到了晨曦手里忽然拼命的挣扎,晨曦前世在香港住的太久,是一个被娇养的名门千金,如今又是个五岁的孩子,手劲还真没多大,一个没抓稳,兔子便跑了。
“呀!
哥,跑了,跑了。”
晨曦一急,抬脚就想去追。
东方毅反应很快,拿出弹弓,一个石子便打了出去,正好打在兔子的后腿上,距离远,兔子伤的并不重,但速度却慢了下来。
东方毅背上晨曦跟着就追,兔子此时的速度不算太快,两人勉强能跟上。
前方有一个大大的水塘,水塘边有一个土坡,此时东方兰正带着东方彬和东方颜坐在那儿。
东方毅看到东方兰眼睛一亮,连忙将晨曦放到东方兰身边,对东方兰道:“小姑,帮我看一下晨曦,我去追只兔子,马上就回来。”
刚才在路上,晨曦就让他把她放下,那兔子已经跑不快了,他一个人不背着晨曦一定能追的上,但晨曦太小,把她一个人放到山上,他不放心,这下好了,小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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