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草莓吗?”
她喜欢草莓味的一切,糖果、蛋糕和巧克力。
“喜欢啊,”
小问想了想又说:“可是爸爸说喜欢草莓味的男孩子没有男子气概!
我现在已经吃的很少了……”
“他怎么这样!”
罗岑宵像对待阶级敌人似的说:“喜欢草莓味的人内心都很柔软,很美好,我也喜欢,以后我带你回溪城,那里有草莓田,我带你去摘草莓,然后咱们在郊外野餐,烤肉……好不好?”
“溪城,我听说过!
宵宵,那里是你的家乡吗?”
小问饶有兴味的问她,“好玩吗?”
“当然啦,”
说起自己的家乡溪城,罗岑宵有说不完的话,可是千言万语也汇成了一句:“如果你去了,你就会爱上它的。”
她爱着那座城市,可是又不得不背井离乡出来,离开了家人和朋友,在这个冷冰冰的地方独自生活……
小问见她仿佛失了神,就伸手用胖胖的小指勾住她的:“那说好了,你要带我去啊。”
她的心中涌出一股热流,“说话算话。”
小问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如果可以带着小问离开多好,她想着。
可是现在还不行,她比从前清醒了许多。
她还没挣到足够让母子两人的余生都能衣食无忧的钱,也没能摆脱那个男人无处不在的掌控,她不能轻举妄动。
她望着黎今和那个女人的背影。
小问看着罗岑宵的目光,心里也打了个转儿,说:“那是舒姨,是爸爸的一个朋友。”
罗岑宵意识到小朋友在跟自己讲话,无意识的牵住他的手,“我见过她的,当时,你们三个在一起。”
“反正我很小的时候就看到她了,舒姨的脸……一直都是这样,听叔叔说我小时候还被吓哭过,但是舒姨人很温柔,后来我看到她就不怕了。”
小问捏着她的掌心,他是头一次触摸到这样柔软的手掌,似乎还留有草莓清新的香味,很新奇,这跟爸爸与爷爷奶奶是完不同的感受。
“你……喜欢她吗?”
罗岑宵听见自己意味不明的声音,像是紧张。
小问忽然抬起头,嘴巴动了动。
还没听到回答,只见不远处的女人一把勾住了男人的上臂,整个人几乎贴在了他的身上,旁若无人的走出了宴会厅的大门。
……
岳舒勾着男人的手走出大门,沐浴在各式各样的目光之下,有种变态的舒爽。
这些年来,她早就习惯了周遭人对她与众不同的态度,有些是友善的,有些是厌恶的,但那又怎样,她从来不依靠这些人生活,又何惧他们的眼光。
她穿的鞋子是香奈儿最新款的芭蕾舞鞋,没有外力的高度借助,更是需要仰视身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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