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话一出来,子清没听懂,宫之奇和青衫男子都是一愣,宫之奇呆呆的看着吴纠,青衫男子则是还礼说:“齐公子有礼。”
那青衫男子面容清秀,文质彬彬,透露着一种文人气质,皮相白皙,嘴唇略薄,唇边有淡淡的法令纹,隐约透露着他的年龄,吴纠入眼觉得他有三十岁,还显年轻,然而刚才一番正视,这生的犹如美妇的男子果真是百里奚。
这么一算,百里奚被秦穆公启用的时候已经六十多岁,如今在二十几年前,看起来三十岁的百里奚,其实应当有四十岁了。
或许是百里奚云淡风轻的性格,让他并不怎么显露年纪,百里奚看了一眼宫之奇,笑着说:“之奇?”
宫之奇还在发愣,被他一叫,立刻醒过梦来,连忙对吴纠作礼,说:“之奇冒犯,还请齐公子大人大量!”
吴纠笑眯眯说:“大人大量就不必了,纠天生小心眼儿,定然要罚酒三杯。”
宫之奇一听,没忍住笑了出来,颇为豪爽,说:“这酒,之奇定然要喝!”
吴纠白色的袖袍一抖,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宫之奇让百里奚先行,三个人就进了吴纠的院落,走进吴纠房中,吴纠亲自摆正席子,请百里奚和宫之奇入座。
子清忙碌的跑出去吩咐布膳,同时要多布两副碗箸。
宫之奇和百里奚入席,都没想到,听闻是个绣花摆设的公子纠,竟然如此彬彬有礼,内明通透,而且才华内敛,不骄不躁,没说几句话,宫之奇对他敬佩有嘉,百里奚也非常欣赏吴纠的秉性和作风。
众人坐在一起用膳,用膳之后饮酒,撤掉午膳,吴纠吩咐子清把小食端上来,就看到一个撇口的青铜小盘子放在桌上,里面放着下酒点心。
宫之奇和百里奚是从未见过这些点心的,其中一道青豆,青豆是鄙陋的东西,反正他们从未喝酒的时候吃过。
宫之奇好奇的看着那碟青豆,笑着说:“莒公小气,原来也给齐公子吃这个?”
吴纠笑了一声,说:“你别误会,这是我亲手做的小食,二位不妨尝尝看?”
宫之奇和百里奚都有些惊讶,公子竟然亲手理膳?这种事情想都不敢想,实在太奇怪了,听起来真是骇人听闻。
吴纠用小匕拨了一拨,就听到那“哗啦啦”
的青豆生互相撞击,脆生生的,带着一些酥脆的声音,同时一股特殊的咸香之气扑面而来,竟然意外的醇香。
豆子经过炒制的醇香,伴随着调料的香气,实在说不出来是什么香味,因为宫之奇和百里奚以前都没有闻过这种香气,但是绝对让人食指大动。
宫之奇沉不住气,首先用小匕拨了一些,放进口中,入口酥脆,青豆的香味完全被热火炒了出来,外表酥脆,内里醇香,虽然脆,但是绝对不咯牙,嚼起来脆生生的,特别带劲儿。
豆子上不知裹了什么佐料,除了咸味,还有香味,隐约有一种微辣的后味,青豆的青涩土气完全尝不出来,吃了一口之后,竟然异常惊艳,比宫之奇吃过的国宴还要让人惊诧。
宫之奇睁大了眼睛,已然说不出话来了,只是说:“这……这真是奇了。”
吴纠笑了笑,说:“只是随手做做。”
青豆这种小吃,在现代也很普及,几毛钱一包的蒜香青豆,不过这个时代还没有胡蒜,蒜是张骞出塞之后,从西域带回来的物种,不过没有蒜也不妨碍什么,用其他的佐料调味也是一样的。
宫之奇和百里奚就着这碟青豆,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三个人的话头就说开了。
原来宫之奇和百里奚此行来到莒国做使臣,其实并非是谈什么盟约的使臣,而是来交换美玉宝马的使臣。
虞公和莒公有一个共同点,两个人都爱美玉和宝马,所以两个人也算是嗜好相投,虽然隔着千山万水,但是虞公和莒公还是会定期交换两国的美玉宝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池夏觉得,时空管理局投放人员的智商和脐带,肯定是一起剪断了。不然,怎么会将明明该去退休养老的她,投放回了末世还是那个她曾今为了快速完成任务,三言两语就将男主伤到黑化,又推入丧尸群的世界。来都来了,...
〔暴爽玄幻,最热爽文〕少年陆鸣,血脉被夺,沦为废人,受尽屈辱。幸得至尊神殿,重生无上血脉,从此脚踏天才,一路逆袭,踏上热血辉煌之路。噬无尽生灵,融诸天血脉,跨千山万水,闯九天十地,败尽天下英豪,修战龙真诀,成就万道龙皇。群号5702747705w88337076展开全部gtgt...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