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延召打断李崇矩的话,点头道,“我签了便是!”
他不接李崇矩手中的红泥,一狠心咬破大拇指。
十指连心,瞬间的剧痛让他清醒了许多,血珠顺着伤口从指尖滴落,他抹匀了顺势按到了退婚书之上。
李崇矩盯着孙延召流血的手指半晌说不出话来,收好退婚书后只说要去早朝,又好生嘱咐了一番后才离开。
退婚这事虽做得不地道,可正是有李崇矩出面打点,牢头给孙延召从阴暗潮湿的地牢,换到了刑狱司最上层的天牢中。
新的牢房位于这座建筑的最上端,这里干净、明亮、活动空间大,除了四周墙上密密麻麻的深红色刮痕看起来有些渗人外,倒也没什么缺点。
他每日的餐食也从牢中的猪食换成了干净又卫生的李府食盒。
食盒每早晚一次,由专人配送,从不间断。
可说来也奇怪,这食盒里的饭菜所选食材极其用心,可就是手艺嘛,马马虎虎,不像是个正经厨子做的。
他本心有疑虑,怕人再次下毒,可又总不能不吃不喝饿死在这,他起初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每样试上几口,到后来才完全放了心。
有了好的饮食,几日后,他原本虚弱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
李府厨子的手艺也是越来越好,从最初的勉强入口到如今的五味俱全,每一天都有进步。
孙延召每日吃饱喝足,除了胡思乱想外无事可做,他躺在坚硬的木床上,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自己的性命握在别人的手中,这种深深的无力感让他很痛苦。
他心想:“如若横竖是一死,我也不能坐以待毙。”
想着想着目光转向了墙上高高的透气窗子。
这窗子横竖都有半米长,完全可以容纳一人的进出,如今上面的铁栏杆锈迹斑斑,恐怕已很久都未有人注意过了。
“不如试试?”
孙延召心里想着,如若真有那一天,想从正门离开恐怕难比登天,如此还不如试试这窗子。
可窗子的垂直高度足有五六米。
这间天牢又是上窄下宽,地面与墙壁的夹角甚至略微小于九十度,攀爬难度可想而知。
难怪没人特意修缮,普通人谁又能攀上去呢?墙上无数道暗红的血痕也证明了这点。
但他可不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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