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汉不吃眼前亏,钟浩只得放弃徒劳的反抗。
“哎哎,我是读书人,不用铁链,给我留点斯文,我自己走便是”
。
那群捕快丝毫不理会钟浩的话,快的用铁链将钟浩缠个结实。
唉,斯文扫地,不是说大宋读书人地位高,一般人都会给读书人留几分面子吗?这几个捕快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
钟浩心中不由大骂这几个捕快不上道,不识规矩。
那群捕快拉着钟浩,抬着那倒在地上的那个开了瓢儿的货郎,又喊上那个干瘦的货郎,一起来到益都县衙。
益都县衙有些破旧,衙门口是标准的官衙八字墙,大门紧闭,两侧偏门敞开,门口边上的鸣冤鼓落满灰尘。
“官不修衙”
,似乎是历代流官为官的规矩。
当然这“官不修衙”
只得是前衙,后衙几位官老爷起居的地方还是修缮的比较雅致的。
那群捕快拉着钟浩从偏门进去,来到县衙二堂。
县衙里一般的案子,都是在二堂办理的,而且衙门官吏处理案件一般以调解为主,调解不了的才有相关官员进行断案。
民事纠纷一般由县主簿负责调解,刑事案子一般由负责治安的县尉来调解或者审理。
作为县里的一把手,知县大人是不会轻易审案的。
想见识县太爷坐在大堂内大拍惊堂木,下面两排衙役一边叫“威武”
,一边使劲朝地上捣水火棍的情景,除非有那敲鸣冤鼓的,或是出了重大的人命案子。
此时的鸣冤鼓可不是随便能敲的,因为那鼓一旦敲响,当事人那就是不准备善了了,铁了心要把事情弄大,这就是大案要案。
人命案子也是同理。
总之,想要想要县太爷出马,你得是大案要案。
钟浩这案子,属于打架斗殴,原告虽然昏迷倒着,但显然还没出人命,算不得大案要案,自然还没法惊动县太爷,一般就由负责一县治安的县尉大人审理了。
那群捕快把抬着的那货郎放在二堂内,徐班头派一个帮闲去县医馆请大夫来给他诊治,让人把钟浩看押在一边,亲自去请县尉大人开堂。
很快,穿着公服的益都县尉郑朗便来到了二堂。
郑朗踱着官步,走到“江山海牙图”
前的卷耳长案之后坐定,肃声道:“堂下何人告状,所为何事?”
那个干瘦的货郎“噗通”
一下跪倒在地,叫道:“求三老爷为我兄弟做主啊!
小人顾六合,告这丧心病狂之徒,当街把我同村乡亲杜大锤重殴致昏迷!”
干瘦货郎指着钟浩道。
宋人好古,一县知县雅称大令或者明府,其佐2官县丞雅称二尹,县尉则雅称少令或者少府。
但普通草根百姓显然不熟悉这些雅称,他们一般依着级别,把县里的四位父母官,依次称为大老爷、二老爷、三老爷、四老爷。
县尉级别排第三,自然便是三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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