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新年,很快就到了回学校的日子。
新的一年里,建萍已经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一台崭的凤凰牌26寸自行车。
开学那天,建萍骑着新车跟在少华和鸿明后面,“浩浩荡荡”
地向学校进发。
她的内心是如此的激动与自豪。
激动是因为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以后就不用再怕同学们的流言蜚语;自豪的是他们这一车队都是奔向雾柳镇第一中学,雾柳镇最好的中学,名字响当当的学校,说出来都脸上有光。
经过一个学期的适应,新学期里同学们的拼劲更足,几乎没有缓冲期,直接就进入状态。
通过一个学期的拼博,同学们基本确立了自己的江湖地位。
少华和建萍都考得不错,属于第一梯队,鸿明稍微差一点,属于第二梯队。
新学期,新展望,考得好的想继续保持现有位置,考得稍微差的想往上爬。
可以肯定的是,新学期竟争会更激烈。
少华已经感到了同学们的冲击力,正是青春少年,个个都牛气冲天,谁也不服谁。
刚开始,少华有点怯懦,害怕被挤下来。
慢慢的也就坦然了,能挤上第一梯队,自己也是通过挤掉别人得来的,同样的道理,自己也要习惯被别人冲击。
只有经受住别人的一次又一次冲击,才能淬炼出更精纯的钢铁,真金不怕火炼,压力越大动力越大。
学校的饭菜还是那么的差,学习的消耗很大,又是长身体的时候,饥饿感每时每刻都伴随着他。
每当放学铃一响,宁静的校园立刻喧哗起来。
过不了多久,一队人流快速地向饭堂奔去,这就是吃饭小分队,他们像是冲锋陷阵的战士,奋力向前冲,抢占有利位置。
少华也是这小分队的一员,为了能更快地走到饭堂,他早早就洗好盆,放在课桌下,只待铃声一响,便以50米冲刺的速度走出教室,奔向饭堂。
打饭快,吃饭也快,通常是边走边吃,回到宿舍就已经光盆。
实在是太饿了。
读书的日子虽然艰苦,但苦中也有乐,每当他经过冥思苦想解决了某道数学难题后,那种充实的成就感会让他内心一整天都充盈着快乐。
这种快乐是任何物质都代替不了的,比打饭时,被阿姨分到一块大猪肉还快乐不知多少倍!
除了学习的获得感让少华的精神世界富足外,一群同龄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他所喜欢的。
大家都是活泼好动的年龄,自然每天都像充满气的皮球,活力四射。
他们组织班际篮球赛,在赛场上挥洒汗水,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博得阵阵的喝彩声;他们时刻留意最新的港台流行歌曲,什么张学友,谭咏麟,别安乐队……如数家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楚玉心里苦啊,人家穿越就是簪缨世族,富贵之家,高床软枕。她穿越到一个被卖到乡下的小姑娘身上,家徒四壁。想法设法的寻找回家之路,却是波折不断此文没有男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越北宋之小人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
主角是柳依儿王博刘思涵的小说名字叫我的绝品老师。故事讲述了柳依儿是一位高三老师。她的闺蜜王妍为了让弟弟王博认真复习,请求柳依儿收留他。虽然柳依儿有未婚夫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她还是同意了王妍的请求。在与柳依儿同居的这段时间里,王博发现她平日里端庄典雅的形象只是装给学生看的。实际上,她的内心深处埋藏着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尽管柳依儿努力保持外表的清纯,但王博却能感知到她内心的矛盾与挣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