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谨言之所以杀死这只未感染的红猩猩,除了因为它偷袭自己之外,还因为他刚刚完成进化,体内细胞重组空亏太大,需要补充大量的蛋白质,所以他一开始就打算杀了这只红猩猩吃肉
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残忍的,在末世里,人肉都有人吃,何况是猩猩肉。
动物爱好者在末世里基本都是饿死的命。
爱好这个东西,在末世里本身就是一种奢侈。
更别说这一只红猩猩身处丧尸弥补的城市里,即便方谨言不杀它,它迟早也会饿死或者被丧尸或者进化兽吃掉,既然这样,还不如自己吃掉。
方谨言根本没有多想,他只是麻利用匕将红猩猩的尸体解剖,然后把肉一块块割下来,丢进嘴里
稍微咀嚼几口,便直接吞咽下去!
和平时代的人见到这一幕,一定会吓死,大骂他是。
但是在末世里这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吃生肉而已,根本不算什么。
人类的祖先,本来就是吃生肉的
前世方谨言也不知道吃过多少次了,什么肉都吃过,鸟肉、蛇肉、青蛙蟾蜍肉、蝗虫肉、毛毛虫肉
他还记得前世第一次吃生肉是在一个地下室里,当时他饿了七八天,然后抓到了一只瘦骨嶙峋的老鼠,于是直接剥皮带血吞了下去。
原本以为很恶心很难吃,但事实却是无比鲜美。
到第二天凌晨的时候,重达七八十公斤的红猩猩尸体,已经基本被方谨言吃完了,只剩下一些皮毛和内脏!
这意味着,一夜之间,方谨言至少吃掉了四十公斤的生肉!
然而他却一点没有不适的感觉,因为这些生肉早就被消化吸收,变成了新生级细胞的增殖养料。
只不过一夜时间,他原本因为细胞重组消耗过度变得消瘦的身材,竟然完全恢复了,甚至比以前更加强壮!
他再一次利用感知力,感应到了自己的生命波,频率已经达到12o赫兹,也就是说,他现在的进化程度,倍左右。
“这一次的进化虽然限于条件,结果并不算非常完美,不过已经不错了,前世很多人进化之后需要再锻炼一两个月时间,倍体质。”
“好了,天已经亮了,得尽快赶回江南医大的实验大楼,否则下一个计划就泡汤了!”
方谨言在心中对自己说,与此同时,回笼舍中取回之前那只装有红猩猩脑袋的袋子,又从饲养员身上搜出钥匙,然后便准备走出猩猩园,并且逃离这个面积三四百公顷的动物园。
即便对于进化后的方谨言,这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现在整个动物园里,到处都是丧尸!
有游客变成的人类丧尸,也有一些园内动物变成的动物丧尸——不过它们大多被关在各自的园内,以一时半会儿出不了!
方谨言先搜出了饲养员身上的钥匙,然后走到铁栅栏边,往外面望去,顿时外面尸影晃动,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再也看不到半个活人,他们除了少部分侥幸逃走之前,绝大多数都被丧尸咬死吃掉。
满地都是近乎干涸的血迹,还有一堆堆支离破碎的白骨。
而丧尸们的吞食根本无穷无尽,永远也不会满足,所以它们依然在动物园里游荡,到处寻觅其他的活物,一旦现,立即群起而上,将其咬死吃掉!
它们很快就现了方谨言,顿时大声怒吼,犹如潮水一般纷纷涌现过来!
很快就有七八十只丧尸挤在外面,疯狂的拍打着铁栅栏,出“哐哐哐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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