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家有一门秘传的手艺,他两岁就开始被训练,到了十六岁那年,看到街上一个小偷被人喊打喊杀,他忽然发现神偷这是一项多么见不得人的手艺。
他是村子里的孩子王,他是最血性的男孩子,于是他偷偷的背上了行囊踏上了新兵的列车,那一年,他十六岁!
军营是一个可以消磨一个人所有血性的地方,又是一个可以锻造一个人血性的地方!
他想,至少有一点他要感激,因为这长久以来的训练,他在新兵营里很快就脱颖而出,从一个地痞小子变成了一个老兵痞,进入了我军特战部队时,他才十八岁!
十四年的军旅生涯久得就连他自己都以为,他就这么当了一辈子的兵!
如果不是那封密令。
他到现在都搞不清楚,他当时为什么会接下这个卧底的密令了?这个把他推入了无底的地狱的密令。
最高级别卧底档案,除了他,世界上只有李队能证明他的身份。
横扫越南柬埔寨等边境地区的巨大贩毒团体,而他的任务就是取得高层的信任,里应外合将这个贩毒团体连根拔起。
他第一次为了私欲而杀人,他背叛的红旗下的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虽然李队说,这,不是他的错。
人可以逃到世界的边界,但是,终究逃不过良心的宣判。
向良民开枪的一瞬间,他知道,他的心再也不能回到以前的心境。
他不不止一次的想,完成了这次任务,我就提交退伍申请吧,让我回到最初的地方,接受良心的谴责。
他成功的配合特战部队,剿灭了贩毒集团的多次交易。
最后一次行动,他竟然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这个贩毒团伙竟然跟高层有联系,而他获得了一个证据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李队,不久后,李队因公殉职。
他从此开始了被警察通缉,被毒贩黑帮追杀的逃亡生涯。
第一次看到这个小丫头是什么样的情景?他歪着头,视线变得飘渺。
当时他刚刚躲开了一帮人,躲进了一个偏僻的小镇里,那是一个早晨,他买了两个包子,走出店门的时候看到一个半大的小男孩吸着鼻涕坐在店面前,他当时随手丢了一个包子给白白胖胖的小男孩。
没走出两条街,他在一个死胡同里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小乞丐骑在一个孩子的身上,拳头不停的落下。
如果不是那个白白的肉包子滚到了他脚边,他一定不会停下来,也不会有机会认识这个特别的孩子。
他记得那个白白的包子刚刚滚过来,小乞丐就从放开手里的人,跌得撞撞的跑过来,抓起地上的包子就死命的往嘴里塞。
他也恰好发现被小乞丐欺负的人正是他一时好心给了一个包子的小男孩,他白净的小脸上未干的泪水混着尘土成了泥浆整张脸被糊的脏兮兮的,衣服破了,膝盖也破了。
因为他的好心,却给男孩带来了灾难!
那一刻,愤怒的烟火毫无预兆的疯狂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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