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公子,这是你的籍契……”
张夫人从盒子里取出两张略微泛黄的凭证,殷勤的递了过来。
潘金莲瞥了一眼,手中的籍契,检查了一下没有问题,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总算是解决了一桩麻烦。
他的前身当初卖身给张府当下人的时候,签下了这两道契书,一个是双方签字画押卖身过去当下人的卖身契。
还有一个则是官府出具的过户手续,也就是被打上了贱籍的标签。
没有身份户口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件极其麻烦的事情。
放在大宋也是如此,一个没有平民身份的贱籍,是没有资格跟官员成婚的,只能当一个外室,或者私妓。
撑死了找一个有钱的商人成婚,可以说社会地位相当低贱。
当然,潘金莲作为一个外来之人,自然是不会在意这些东西的。
他想要的其实是恢复平民身份后,将来出门办事便利的好处。
如果一直都是贱籍,没有赎回自己的卖身契,按照大宋的律法,不管自己手里有多少钱,都没有资格在当地买卖土地,置办房屋,一辈子都容易束手束脚。
毕竟总不能一辈子隐居山林,天天看山里的猴子呲牙吧。
只有恢复了平民之身,才会取消这一些列的限制。
“卖身契我收下了,这是给你的赎身钱。”
潘金莲从怀里取出一个钱袋丢在桌上,发出一声“啪嗒”
的声响,显然里面装了不少的银两。
张夫人讪笑道:“潘…潘公子你就莫要调侃我了,我哪敢收公子你的钱啊。”
“你放心收下便是,我并没有找你麻烦的想法,毕竟我们也没什么深仇大恨,甚至你还帮了我不少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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