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凡说‘我们在画里’,吕雉听了一时还未明其意,但这句话已经让她头皮发麻。
“什么画?我们怎么会在画里?”
吕雉忙问。
“这里……”
高凡指向四周,到处都是白蒙蒙的雾,近处两三米勉强看得清,再远就如同坠入混沌梦中,一片茫然。
雾是亮白色的,很奇妙,初时高凡以为是远处的光源照亮了这里,但却并非如此。
视线都触不到的地方,光又怎么能够穿透呢?
只能说是雾中自带着氤氲之光。
而自然界中,不存在这样的奇妙景致。
环顾四周,高凡只觉他与吕雉,已经穿越了现实与梦幻的界限,踏足到了一个无法想像之地。
高凡有种强烈的直觉,这就是……画里。
“这就是《地狱之门》那幅画描绘的场景。”
高凡说,“但画中并没有我们站立的这道桥,这道桥是因为…”
高凡耳边呢喃声,越发清晰也越发诡异。
不解其义的发言,与高凡听过得任何一种地球语言都差异极大,但高凡却能够听懂。
“……是因为崇拜。”
高凡感受到了一种极度的狂热,那狂热仿佛是生命遇到了本源,一个伟大存在,后天赋予生命的任何意义,都不及回归这个伟大存在来得幸福,因为那幸福是生命的终极归宿。
“极度的狂热和崇拜……我需要描绘祂的模样……尽管世人未尝有幸目睹祂的容颜……但我如果不这样做……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高凡喃喃得说,他的语气越发狂热,仿佛他就是那个伟大存在的爪牙一样。
“高凡!”
吕雉听得不对劲,她一把抓起高凡的左手,就见左手又被蛆形皮质包裹,而高凡则是目露痴迷之光,望着脚下的深渊,蠢蠢欲动。
“我要回归于祂……不……在回归之前……我要描绘祂……”
高凡说。
噗哧!
吕雉的雕刻刀B,命中高凡掌心。
先是切破一层宛如皮质的古怪玩意,或可称为蛆质,后又切进高凡的肉里,高凡的皮肉,还没被那蛆质完全同化,所以这一刀下去,皮开肉绽,鲜血横流。
嗯……高凡低头瞧着自己的手。
随即问吕雉:“你扎我干嘛?”
“醒了?”
吕雉问。
嗯。
高凡点头,随即意识到,他刚才应该是与无形之子同频了,所以体内无形之卵开始飞速发育,如果吕雉不阻止,他有可能会变成蛆人,当然,系统可能在关键时刻挽救他……应该会吧?
虽然有系统在身,但高凡不知道在面对一位伟大存在时,系统能够庇护他几分?
变成一个能升级的蛆人可就乐呵了……
所以虽然手留鲜血,非常得疼,但高凡也只是瞧瞧自己手上的刀,问吕雉:“要还你么?”
“你留着吧。”
吕稚也没有帮高凡拔刀的意思。
嗯。
高凡点点头,他也觉得这样比较好,虽然同时被两位伟大存在眷顾——雕刻刀肯定也是来自一位伟大存在——SAN值掉得有点快,但两个存在相互制约,能让高凡保持清醒,当然,神秘学的技巧值也涨得飞快。
“得快点把林森浩救出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刘封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伪君子刘备的儿子。...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