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十四年(1144年),秦桧贬黜或流放了从前议论、讽刺过他的李龟年、李光、解潜等人。
后又借高宗立嗣之事,罢免一批朝臣。
秦桧奏请高宗禁止传扬秦熺主持修国史,秦熺借机歌颂秦桧,并更改、焚毁涉及秦桧的诏书等。
绍兴十五年,秦桧一家皆加恩封赏,还得到高宗亲笔题写“一德格天”
的匾额。
绍兴十九年,皇上命绘秦桧像并亲自做赞。
绍兴二十年(1150年)正月,秦桧上朝遇刺未中,此后出门有数十位侍卫持棍相伴。
这一年秦桧病重,高宗允许他乘轿子上朝并由其孙搀扶,且免行拜礼。
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三月,秦桧以“撰造语言,谤毁朝廷”
之罪废王庶二子,将王庶升为浙东马步军副都总管以酬谢他诬告岳飞之事。
秦桧在朝中擅权专政,进言之人大多为歌颂其功德,家中子孙也皆任重职。
赵令衿因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而被汪召锡告发,并牵连到前宰相赵鼎之子赵汾,秦桧命人诬陷赵汾等人,案件牵连贤士五十余人,此后秦桧病情加重。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二十二日,秦桧去世,终年六十六岁,追赠为申王,谥号“忠献”
。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四月,追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
。
嘉定元年(1208年)又得以恢复原封号、赠爵。
秦桧执掌相位多年,打压朝中主战派、构陷忠良、暗增民税,被史学家认定为奸臣。
《宋史》将秦桧列入《奸臣传》,评价秦桧“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
。
南宋、明清时期的小说戏曲中秦桧也多以奸臣的形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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