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
秦桧于政和五年(1115年)考中进士,入朝为官,先后任太学学正、殿中侍御史、左司谏等职。
北宋末期,面对金人的割地要求,秦桧多次上疏反对。
金人攻破汴京(今河南开封)后,秦桧随徽、钦二宗被押解到北方。
他替徽宗与金人和议,得到金人赏识,后被放归南宋为官。
秦桧回到南宋后,力主与金人和议。
绍兴八年(1138年),他代替宋高宗向金人行屈膝礼,完成和议。
【此后,秦桧长期居相位长达十九年,把持朝政,排除异己。
他先后构陷杀害岳飞等反对自己和议的官员。
】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打汴京并索取三镇,秦桧上《上钦宗论边机三事》,劝谏宋钦宗不可割地。
后任职方员外郎,又转任河北割地使张邦昌属官,因不愿在河北割地任职而请辞。
之后出任殿中侍御史、左司谏。
金人以未得到三镇为名再次兴兵,威胁进攻汴京,宋钦宗急召百官商议,秦桧等三十余人反对和议割让三镇。
廷议后秦桧晋升为御史中丞。
闰十一月,金军攻入汴梁,金人欲立异性为帝,秦桧附议马伸上议状,奏请金人“请存赵氏”
,因此被扣押在金营。
靖康二年三月底,秦桧与家人等被俘者被金人押解到北方。
宋徽宗得知赵构即位后,派人与秦桧商谈和议,秦桧通过贿赂将和书送达金朝重臣完颜宗翰手中,后被金太宗赏赐给完颜昌,自此为金人所用。
建炎四年(1130年),完颜昌攻楚州时秦桧任参谋军事,楚州久攻不下,秦桧为金人作檄招降。
楚州攻破后,秦桧携家眷到临安,得宋高宗召见,他乞求高宗向完颜昌求和,提出“南自南,北自北”
之议,并代高宗草拟和议国书。
金人放回秦桧,宋高宗任其为礼部尚书,后升任参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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