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彭维庆说话了:“这个案子我有责任,我本来应该把这个案子从头到尾好好过一遍的。
就算我不擅长办强奸案子,这不还有金正杰和艾东青在吗?让他们两个一起把把关,群策群力,本来是没有这个事情的,我也因为那几天家里碰到点事儿,就没去关心小林,这个我已经向中队长做了检讨了。
一切都下不为例。”
夏胜军说:“这个案子也算是结了,审案中队去报逮捕,应该没有问题。
案子办的顺利,这个事情也会揭过去,所以你们也不用太自责。
尤其是小林,办案子遇到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千万不要多想。
吃一堑长一智就可以了,该接案子还是要接,只是以后多长个心眼,凡事多和你师秦商量商量。”
我听了不住的点头,经夏胜军这么一解释,对这个案子我也是有了重新的理解。
强奸案子本来就证据少,而且大多数是主观证据。
夏胜军说全靠两张嘴是一点都不夸张,因为强奸案子,关键在于主观意图。
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要点就是要违背妇女意志。
这就是一个很主观的问题,证明这一点本身就很难。
我经历的案子还是太少,其实我办的这个强奸案子算是比较明确的,至少犯罪嫌疑人没有抵赖。
在我们的审讯攻势下,也很好的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是我没有对这些证明他主观意图的证据进行收集固定。
难怪审案中队要骂人了。
因为案子一旦办砸,不仅受害人,那边交代不过去。
更重要的是处理嫌疑人也会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就拿我那个案子为例,如果强奸不成立,那就是卖淫嫖娼。
那么我们就要对嫌疑人和受害人都进行治安处罚,这对受害人的刺激就太大了,会质疑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且也会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万一受害人受不了刺激,自伤自残什么的,我们得负什么样的责任呢?再说犯罪嫌疑人,他逃过了这一次的惩罚,这更会强化他的侥幸心理,以后做事情更加肆无忌惮,会威胁到更多的人,这个危害性就大了。
强奸案子是重罪,弄不好会带来很严重的社会后果性,作为警察除暴安良是我们的职责,要是因为我们办案的失职,放纵了犯罪,那是无论如何不好交代的。
我有些怀念在派出所的生活,那边的案子虽然小。
但其实办案的流程和收集证据的方式都是一样的,说到底,我就是缺少实践的磨练,难怪刑大一般只收成熟的侦查员。
说着余林军又拿我开起了玩笑,问:“小林,有没有谈过女朋友啊!
怎么连快乐的事都会记不好?你要向艾冬青学习,早早的做一个真男人,他比你办强奸就要利索多了。”
“是的,说真的,你是该去物色女朋友了,为了工作也不能耽误家庭。
要不要我们也给你介绍介绍!”
夏胜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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