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正是流星花园流行的时候,f4是所有女生共同的偶像,男生们为了讨好女生也会模仿f4。
)随着道明寺、花泽类划着星星一一出现在屏幕上。
女生们也放下酒,跟着欢腾起来。
“谁点了这首歌,f4我太喜欢了,你们哪个帅哥会上去唱。”
我的女伴跳着说,“小哥哥你会唱吗?等下你也唱给我听,我再去点一遍。”
看着他们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唱歌上去,我顿感压力减轻了不少。
借着酒劲,我做出了匪夷所思的举动。
本来这首歌不是我们点的,但是这不就上头了嘛?我们男生之间本来就是看到好东西就会上手抢,不是说不讲规矩和道理,男生之间的兄弟之情都是这么直接的表达。
我这人在学校一向比较理性,虽然在体育比赛上一向活跃,但是非理性的举动很少。
因此才有了这个八贤王的外号,可以说小春和我完全是两类不同的人。
可是借着酒劲,我的胆子也大了,理性的智商终于压制不住感性情绪的爆发。
我对两个女生道:“流星花园嘛,这歌当然会唱,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你们想听我唱,也不用等到以后了,我现在就唱给你们听。”
甩下这句话就噌噌噌的跑到了舞台上,一把把对方女生的手中话筒抢过来,也不也不问她同不同意,直喊道:“这歌不适合女生唱,我来。”
“不准你难过,替你摆平寂寞,梦想的重量,全部都交给我……”
我直接接着男生的歌唱下去。
这一唱简直是一鸣惊人,全场都被我的歌声给压下去。
本来我是不唱歌的,放假的时候,同学叫我去唱歌我都是推掉的,我觉得唱歌很无聊。
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打场球,出出汗来的实在,哪怕是去网吧上网打游戏,也比唱歌有趣的多。
但酒上头了,为了转移注意力,也顾不得喜欢不喜欢了。
直接化身麦霸,做起来抢麦克风的勾当。
我的声音应该说还是比较好的,音准咬字都比较清晰。
这么一来,直接把前面唱的那个男生给比下去了,女生们正如痴如醉的听着f4的歌,见我唱的非常有感觉,也不管我是自己抢上来的,在下面纷纷起哄。
尤其是我的两个玩伴,甚至站到椅子上开始蹦。
嘴里叫着:“小哥哥好棒,小哥哥加油!”
男生们一看女生都在听我唱歌了,输啥不能输面子。
于是几个胆大的也冲上来抢麦克风,跑在前面的就有小春和小波,两个人都是我寝室的室友,这个时候怎么会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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