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他没骗人吧?
缪宣无话可说,总觉得这个话题除了拉低两个人的智商外没有任何用处。
不过想到这位大兄弟不仅是目标之一,未来还很有可能是他哥哥……缪宣随手从袖子上扯下一块红宝石,将手指伸出披风,把宝石递给他。
男人:“?”
缪宣:“既然你要当我的朋友,那就拿过去吧。”
男人指着自己:“给、给我的吗?!”
缪宣:“你是我的朋友对吧?姐姐们说过要送朋友礼物。”
神殿里那些来自大家族的侍女小姐姐们认识人总会先送见面礼,而且送到也是宝石珍珠之类的东西,缪宣猜测大概这是这个世界的风俗?
总之就先顺着这个披着马甲的家伙的话扯下去好了。
男人愣住了,缪宣随手把宝石往他手里一塞,拉了拉披风角就走。
嚼着披风的鹿傻乎乎地跟着他走。
好漂亮的手啊……男人手里拿着宝石,心却想着缪宣刚才露出来的一截手臂。
完美的指节骨骼,粉红色的指尖和雪白的皮肤……看起来不像是练剑或者练矛练弓的人,不过,不愧是花神眷啊,看来是个真美人,手都能和一朵花似的。
而且看起来也天真可爱的很啊,哪有人一见面就送这种品质的宝石的?!
男人把宝石收好,哈哈哈豪爽地笑着追了上去:“别走啊兄弟!
既然已经是朋友了那么陪我去喝一杯吧!”
眼见着他的手即将搭上缪宣的肩膀,缪宣一矮身子就想要躲过,男人眼疾手快立刻往下压,缪宣不耐烦地瞬过了他的攻击范围。
男人眼里闪过一抹笑意:“好厉害!
兄弟你是神眷吧!
那我们更要好好喝一杯啦!”
“我不喝酒。”
缪宣扯了扯披风,“我明天就要走了。”
“哦?去哪里?”
男人一点都没有被接连拒绝的尴尬,他突然揽住了嚼着披风的小鹿,(小白:呦呦呦?),“宾萨我很熟的,在你走前我带你玩啊!”
缪宣:“……”
算了,他都付过导游钱了,直接游览景点似乎也没毛病。
“我要去阿萨息斯”
缪宣想了想,“今天我要去热闹的地方。”
“那你可是找对人了!”
男人热情地抱着小鹿的脖子就走(小白:呦!
q。
q),小白咬着缪宣的披风角不放,缪宣披着披风,竟然也莫名其妙就这么跟着男人走了。
男人边走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要去阿萨息斯?”
“那里会很热闹。”
缪宣道,“人们都要往那边去了。”
男人回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很喜欢热闹吗?”
缪宣:“是的,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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