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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凶器一(第2页)

赫格尼勇敢强悍,但也有狡猾的一面。

西格鲁特死后匈奴族的国王阿特拉向他的妻子古德伦求婚,其目的是乔基家所拥有的大量莱茵的黄金。

古德伦不赞成,但她的母亲却想和强大的阿特拉结盟,所以全力促成婚事。

因此赫格尼与阿特拉的对立日益加深,终于有一天阿特拉假意和解请他们到城中商议。

赫格尼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个圈套,但他仍然手持宝剑赴约。

果然阿特拉以大军围困两人,宝剑虽利,终究寡不敌众,两人先后负伤被捕。

赫格尼被阿特拉挖去心脏而死,在他胸口涌出鲜血的时候,他仍然在不断大笑,也算是豪杰。

赫格尼之剑虽是宝剑,但作为黄金诅咒的一部分,终究不能改变英雄的命运。

威廉士并非圣魔子派遣到汉秋城的第一批六大将星,而是第二批援兵。

寻找屡镂不过是顺手牵羊,圣魔子是想在汉秋城为死去的将星讨一个说法,因为他相信,王昭之不会让将星们顺利取剑,对汉秋城的将星,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难道自己也会逃不脱赫格尼之剑的诅咒吗?

这小小汉秋城风云聚集,又是否会成为他的坟墓呢?

威廉士享受着暴风雨来临前的安静,想让身心尽量舒适一点。

欧洲自中世纪开始,由于冶铁技术的不断提高,士兵盔甲的防护功能也越来越强,促使欧洲各国的冷兵器进入了十字剑时代。

在这一时期,苏格兰的克雷默长剑和条顿武士的骑士剑较为有名。

在民间传说中,英雄们的手中经常握着一把形制巨大的克雷默长剑。

这种剑的长度通常为一米五至两米,形制简朴,呈十字架形状。

由于剑体长大,典型的克雷默长剑往往在剑柄后端配有平衡剑身的球形饰物。

克雷默长剑的威力非常强大,很适合在混战中与敌方的重型步兵肉搏时使用。

克雷默长剑是凯尔特人对抗英格兰骑士的利器。

卡尔斯背上背着一柄克雷默长剑,这种剑又叫苏格兰阔刃大剑,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大剑,为苏格兰高地民族的重型剑,长度甚至可以达到两米以上,剑重三公斤以上,有的甚至可以达到六公斤,绝对强于当时任何一种刀剑。

因为克雷默的英语音译是更多的粘土,这个名字不像武器的,所以直译为克雷默长剑。

在中世纪,一把巨大的剑可以轻易斩断敌人的长矛,甚至可以一剑就连人带马都给劈成两半,任何轻重盔甲和大小盾牌更像切蛋糕一样容易的被切了,不用多说,这当然就是勇敢的苏格兰民族步兵对抗英军骑士的最好武器。

但是双手挥动起这么有分量的长剑,攻击的速度必然不会太快。

而且使用者的臂力也得够大。

除了锋利、巨大,长度上的优势,克雷默剑设计的精巧,在剑柄剑锷上克雷默长剑甚至装饰有球形的部分用来平衡长剑,不至于让使用者觉得头重脚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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