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九十四章 劲舞团一(第2页)

、“爱死你了”

之类肉麻的话,丝毫不避讳坐在旁边的陆海晨。

而陆海晨的脑海里只浮现出两个大字:“傻叉!”

索然无味的陆海晨起身去吧台结了账。

回到寝室,他推门就开始抱怨:“妈的,今天真不爽!”

李健正趴在上铺看小说,没有搭理他。

杜辉白了他一眼道:“你就长了一张让人不爽的脸,每次你回寝室都没见过你有什么好脸色!”

陆海晨正想骂杜辉,老大笑呵呵地问他道:“你又咋啦?”

陆海晨当然不会说“我今天让心目中的女神撅了”

他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水,道:“今天上网吧打cs,旁边坐着个女的,玩个破游戏,快把键盘砸烂了,搅得我巨心烦。”

老大问道:“啥游戏啊?”

“〈劲舞团〉。”

陆海晨没好气道。

“你说这么个破游戏有什么好玩的,要我说…”

陆海晨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上铺的孙旭尧在给他使眼色。

陆海晨不明所以,瞪大了眼睛瞅着孙旭尧。

孙旭尧朝林翰飞的床努了努嘴,陆海晨转头一看,见小林子正面朝墙躺着呆呢。

陆海晨虽然没明白孙旭尧的意思,但他没再细问,拎起暖壶下楼打水去了。

晚上陆海晨在水房洗漱的时候碰见孙旭尧,就悄悄问孙旭尧刚才咋回事,孙旭尧这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林翰飞十一这趟去陕西看女友,是高兴而去,失望而归。

他怎么也没想到女友竟然有了新欢,主动和自己提出了分手。

要说她的新男友比林翰飞长得帅,或是家里比他有钱,林翰飞没准还能服气,可是当他看到女友上传到空间里的新欢照片时,心里却怎么也想不通,因为那个男的长得很猥琐,看样子也不是富二代,无论哪方面都远远不如林翰飞。

再退一步讲,要说那个男的和女友是同一个学校的同学,也能说得过去。

毕竟林翰飞和女友是异地恋,因为他长期不在身边导致那个男的趁虚而入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那个猥琐男和女友并不在一个城市,两个人连共同好友都没有。

女友移情别恋仅仅是因为那个男的会玩一个游戏——《劲舞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大佬她又在末世开挂了

大佬她又在末世开挂了

池夏觉得,时空管理局投放人员的智商和脐带,肯定是一起剪断了。不然,怎么会将明明该去退休养老的她,投放回了末世还是那个她曾今为了快速完成任务,三言两语就将男主伤到黑化,又推入丧尸群的世界。来都来了,...

陆鸣至尊神殿

陆鸣至尊神殿

〔暴爽玄幻,最热爽文〕少年陆鸣,血脉被夺,沦为废人,受尽屈辱。幸得至尊神殿,重生无上血脉,从此脚踏天才,一路逆袭,踏上热血辉煌之路。噬无尽生灵,融诸天血脉,跨千山万水,闯九天十地,败尽天下英豪,修战龙真诀,成就万道龙皇。群号5702747705w88337076展开全部gtgt...

我!酒剑仙,蜀山签到五百年

我!酒剑仙,蜀山签到五百年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中国体育人

中国体育人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

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