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可欣仍不明白他的话里暗含的意思,面面相觑,都没说话。
沈恕像是没留意到我俩的表情,又走向垃圾箱,用手摇晃它的铁盖子。
那是一个两米见方的生铁盖子,很厚实,分量着实不轻。
沈恕说:“可欣,你更熟悉《让死者闭眼》这本小说,在书中描写的第三起案子里,小说作者在楼下扔垃圾时被害死,并被移尸垃圾箱,她身中弩箭,弩箭上沾有毒鼠强,这些细节都和刘晓晓被杀害的过程没有任何出入,可是,凶手却忽略了一个明显的细节——”
可欣接过话头说:“你是说杀害刘晓晓的凶手在移尸后没有关上垃圾箱盖子?”
沈恕轻轻一拍手,说:“没错,在小说里,凶手移尸后盖上了垃圾箱,而杀死刘晓晓的凶手却任凭垃圾箱盖子敞开着。
盖上垃圾箱盖子这个细节在书中被提及三次,凶手既然刻意模仿小说作案,这就决不是无心的疏忽。
最合理的推测是杀死刘晓晓的凶手没有能力盖上盖子。”
可欣微微皱起眉头,也用手晃一晃垃圾箱盖子,说:“这不大可能成立,垃圾箱盖子虽然比较重,可是一个成年人要盖上它并没有困难,而且这个人是杀害三个人的凶手,这点力气还是有的。”
沈恕摇摇头:“人在垃圾箱外面时,要盖上盖子自然不费多少力气,可是如果人在垃圾箱里面,而且身受重伤,再想盖上盖子,就几乎无法办到了。”
我和可欣都有些发愣,不明白沈恕的意思。
半晌可欣才犹疑地说:“你怀疑——刘晓晓是自杀,布下了这个局。”
沈恕说:“对。
刘晓晓和于敏洪的收入都不高,但他们的儿子亮亮患有地中海贫血症,需要定期输血、终生服药,这是一个烧钱的病,他们家早已经入不敷出,负债累累。
刘晓晓擅长写侦探推理小说,虽然稿费少得可怜,却让她掌握了大量侦查和反侦查知识。
他们夫妇——或者是刘晓晓自己,萌生了骗取保险金的想法。
刘晓晓知道采取自杀的方式很难骗过警方和保险公司,就用了一种特别的手段——连环杀人,而她自己则是三个受害人中的一员,而且为了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同时转移警方视线,她以自己的作品为蓝本,实施杀人计划。”
“她的计划非常成功,不仅瞒过了警方,而且通过电视台播出后,吸引了社会的密切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家关心的是刘晓晓是否会成为最后一名受害人,而决不会想到她在制造了巨大反响后,竟然会自杀。
就连我们这些办案人员,也一直在怀疑于敏洪,甚至在掌握了他为刘晓晓购买巨额保险的情况后,仍然按照小说里的思路,怀疑他为了获取保险金而谋划杀死刘晓晓。
这正是刘晓晓精心设计的局面,她确实很高明,引导我们一步步走进这个思维陷阱。
到她自杀时,我们已经形成思维定式,主观地认为凶手按照小说里的情节成功地杀死第三名受害人,却不曾想到,杀害这三个人的真正凶手就是刘晓晓。”
“她在决心自杀之前,专门到警队揭发于敏洪在家中藏匿毒鼠强,以给我们制造拘传于敏洪的借口。
这个节点把握得很好,按照小说里设定的时间,刚好是她‘遇害’前的十二小时。
所以她的主动揭发行为,其实是替于敏洪洗清嫌疑,让警方为他提供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
在前两起命案中,警方围绕于敏洪做了大量工作,而于敏洪也故意表现得不那么清白,吸引警方注意,却在最后一起命案中,于敏洪全身而退,让警方的前期工作成果付诸东流,更使得这宗系列杀人案扑朔迷离,线索中断,几乎成为《让死者闭眼》中描写的死案。”
我和可欣听得瞠目结舌。
沈恕的分析头头是道,条理清楚,按照这个说法,整个案子从头到尾都理顺了。
可是,他却始终没有提到一个关键节点,或者是有意忽略了——这是我排除她自杀可能性的重要依据。
我等沈恕阐述过他的完整思路后才提出异议说:“如果刘晓晓是自杀的,为什么在现场没有发现她用于自杀的弩箭?我们在垃圾箱周围十米内一寸寸地翻找过,如果弩箭被她藏在附近,决不可能逃过我们的眼睛。
何况,她身中毒箭后,连盖上垃圾箱盖子的力气都没有,又怎能好整以暇地掩藏弩箭呢?”
我一边说,可欣一边点头,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分析是刑侦常识,仅这一点,就能推翻沈恕的全部判断。
不过,我能想到这点,可欣也能想到,沈恕不可能想不到,难道他有更好的解释?
沈恕还没作答,可欣附和我说:“刘晓晓在临死前绝对没有能力藏匿弩箭,除非现场还有一个人帮助她,才能够在她中箭身亡后携带弩箭离开。
可是那时候于敏洪正关在刑警队的预审室里,还有谁卷进这起案子?陈冬梅?”
沈恕摇摇头说:“以刘晓晓对犯罪手段的熟悉程度,完全可以不借助他人的力量让弩箭自行从命案现场消失,以制造他杀的假象。
可欣,你不是侦探小说迷吗?眼下在市面上流行的一本侦探故事集《女法医手记》里,曾描写过一种主人公自杀后隐藏凶器的方法,你有没有想过刘晓晓很可能使用了相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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