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严格规定,可谓考虑周全,既保护自己,又保全他人,大家都没道理不遵守。
被这伙人用来当作“投名状”
杀害的人,是“操哥”
从街上带来的一名流浪汉。
第二次接触就是在锰矿的劫案现场。
从碰面到劫案结束,在分道扬镳之前,5名团伙成员都戴着头套。
至于作案现场的攻击目标,郝义也是听从郝仁的安排,而郝仁则直接和“操哥”
单线联系。
简而言之,除了自己的亲哥哥郝仁,犯罪团伙的其他三人,郝义都不知道他们的个人情况。
至于团伙当中除了郝仁郝义之外的其他二人,有没有见过“操哥”
,和“操哥”
熟不熟,郝义也不清楚。
案发当天,“操哥”
单独出面,抢劫了一辆车,至于司机的结局如何,恐怕只有“操哥”
本人才知道。
随后,“操哥”
驾驶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和他们四人汇合。
郝义声称为了这一次抢劫,他平时没少跟着郝仁上山练习枪法。
他们一伙训练有素,分工协作,各自的目标明确,原本进展很顺利,但郝仁被驻守警察打中了右脸,重伤扶不起来。
子弹不长眼,况且他们干的就是刀头舔血的“买卖”
,所以对于这样的突发状况,他们早就有所设想,因此对于这一幕的发生倒也并未自乱阵脚。
倒是一名受伤的警察奋力拖延,耗费了不少时间,反而让他们心急如焚。
为了赶在警方的增援到来之前完成抢劫,他们不得不直接动用炸药。
在仓促撤退时,郝仁仍躺在血泊中痛苦哀鸣。
郝义守在郝仁身边,掀开哥哥的头套认真查看了一下伤势,确定哥哥八成是救不回来了。
扶也扶不动,救也救不回,关键是如果强行带着一个明显受了枪伤的人撤退,就会很容易惹人注意,暴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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