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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不合格(第1页)

林琴和方华的结婚日子是十月十八日。

大摆酒席定在江乐大酒店,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这个好日子的头二天,也就是方华与林琴准备去江乐市民政局领证的这天。

上午阳光灿烂,微风吹拂着大地。

林琴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她坐着玛莎拉蒂小汽车与方华有说有笑地驶向江乐市民政局。

在快要去民政局办证之前,他们来到民政局设点的办证摄像中心,又花了半个多小时,照了结婚照,然后调头去了民政局。

等待他们将是一个怎样的结局?

结婚,皆大欢喜!

好事,也会多磨!

这本是林、万家两家大喜的大好日子,人生中最值得珍惜的时光。

当他俩兴致勃勃地来到民政局大厅时,眼前一幕给他俩一个大大的惊讶。

大厅的来办证的年轻人真不少,填表的填表,办证的办证,好不热闹。

窗口前排着长队,还有拿着证在嘴巴上亲了一亲,笑得合不拢嘴的年轻人。

方华和林琴只有站在最后一个位子,慢慢地等待这激动人心时刻的到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窗口还是排着长队,再半个小时后才轮到他俩办理手续。

方华和林琴站在窗口,那位女办事员认真打量了一下他俩。

你们是不是登记办证?请把你们的身份证,两人的户口本,两人合照的彩色照片给我。

办证的服务员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阿姨。

这是身份证、户口本、照片,还需要什么材料吗?方华递给了她后又问。

那位办事员很认真地看了户口本,然后又看看他俩的身份证摇摇头说。

对不起!

照片也不合格,结婚证照不能染发,还有方华你的年纪未到,你俩办不了?她把户口本、身份证和照片从窗口递还给了方华。

什么意思啊?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人家都可以办呢!

你没有搞错吧?方华惊奇地问,林琴诧异地望着那位阿姨。

她站在方华身后叽叽咕咕,也不知道说了啥。

不为什么?我也没有搞错,你的身份证说明了一切,照片也要照过。

资料不合格叫我怎么办?《婚姻法》告诉我们,我国规定的男女结婚法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这是现行法律规定的结婚要满足的最低年龄。

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对不起!

所以你们不能领证了。

这是原则,也是对你俩负责,回去吧?下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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