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达为人性格不错,结交了很多音乐人,从知名的作曲大师到天桥上卖唱的吉他手。
韦婉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然后将电话回拨过去。
韦达很快接了起来:“婉婉啊,刚才怎么不接电话?是不是还没起床?”
“呃,我刚起来……”
“今天晚上有家酒吧开张,请了一个乐队过来捧场,让我也过去凑凑热闹。
乐队吉他手是我哥们儿,你要不要也跟着去,见见世面?”
韦婉的脑袋一时还没有转过来,韦达又补充道:“他们乐队的键盘手还挺有名气的,叫童思芸。
哎我估计你也没听说过,跟哥一块儿去看看吧,你们大四的又没事干。”
童思芸。
韦婉只听清楚了这个名字,别的,统统都不重要。
因为濒死之时的执念,所以重生到五年之前,只是为了童思芸。
她深吸了一口气,宛若刚完成了一个仪式,然后郑重地说:“好的,我去。”
下午一点,韩絮哭丧着脸回来了,一进门就扑倒在韦婉的床上,叨叨痛诉:“xx公司说我们专业的只要研究生!
妈的那点工资哪个研究生愿意去那儿工作……xx企业说只要男生,还有xx公司的条款太霸道了,简直就是卖身契,派去非洲安哥拉呆六年,我是不是也要嫁个黑人?”
韦婉赶紧安慰:“别着急,面包会有的,工作也会有的。”
韩絮依然在碎碎念着工作多难找,生活多艰难,大学生不如狗云云。
韦婉顾不上听她抱怨,而是翻着自己放衣服的整理箱。
衣服都皱巴巴地塞在箱子里,而且五年前的自己,穿衣品味实在不尽如意。
韦婉挑了半天才选定了一件浅紫色的长袖连衣裙,配上深灰色的青果领外套,又急匆匆地翻箱倒柜去找化妆品。
韦婉上大学的时候是个懒家伙,说是追求素面朝天的自然美,其实就是根本懒得涂脂抹粉。
韩絮打了饭回来,好奇地问韦婉:“你晚上要去相亲?”
“啊,是……不是,表哥回来了,一起吃个饭……”
韦婉用卷发棒夹住发梢,一边含糊地说。
晚上七点钟,韦达准时地开着他的橘红色两厢小福克斯到学校门口来接韦婉。
“今晚你的打扮好隆重。”
韦达小心翼翼从后视镜中打量着坐在后座上的韦婉,“没受刺激吧?我以为你会穿着背心拖鞋大裤衩就来了呢。”
酒吧离韦婉的学校很近,开车十分钟就到了。
整间酒吧装修得十分上档次,因为刚开业,吧台前显得十分拥挤,舞台上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正扭腰摆臀地舞着,一派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景象。
韦达扯着韦婉的手绕过纷杂的人群,推开角落里一个隐蔽的小门。
门后像是个排练室后台之类的地方,地方挺大,有五六个人站在角落,手中都拿着乐器,好像在讨论着上台表演的事项。
韦达喊了一嗓子,声音挺大:“杨景明!
快过来接驾!”
扛着吉他的年轻男人马上回头,笑着走过来在韦达肩膀上锤了一拳:“妈的,你可算是来了。”
他看见跟在韦达身后的韦婉,大概是韦达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于是冲韦婉客气地点点头,说句“你好”
,就兴高采烈地搂着韦达肩膀:“来来来,过来,我跟你介绍介绍过我的战队。”
他指着鼓手和贝斯手分别介绍过,韦婉有点心不在焉。
她看着站在角落里那个低头调试着电子合成器的女孩,心脏砰砰直跳。
杨景明的手指指向了那个女孩,韦婉不由屏住了呼吸,脑海中一片空白,目光紧紧地锁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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