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又要带孩子,我又没学历,难啊。”
林曦摸摸李傲的头苦笑。
苏越安笑“我早就跟你说了这里的你们可以随便,多自然就找得到出路。
依我,你就是给杂志社投稿也可以嘛。”
杂志社。
林曦心里一动,她的目光落在了旁边那厚厚一摞的旧杂志上,什么故事荟、读者青年、知己女人、现代都市鬼故事、摩登女人、儿童文学之类的。
读大学的时候林曦就曾经给杂志写过稿,那时候为了挣钱,不论是鬼故事、儿童故事、奇幻故事、还是言情小清新都有尝试过,杂志社的要求也都熟悉。
而且原先福利院的旧架上别的没多少,像知己女人、故事荟这类撒狗血的杂志却挺多。
林曦从小就喜欢读一切写了字的东西,像什么儿子吃田螺老爸一巴掌把他头给拍掉,什么老婆和美女换头的故事,什么“历经磨难为哪般,女人啊,你的名字是痴缠”
这种类似的套路她随便回忆起来都回忆不完。
在旧店那么空闲,她倒真可以尝试写稿。
苏越安出来林曦有些动心了,也就把茶杯往桌上一放,说“小林啊,你晚上还要去富旺上班,反正我也来了,你没事就先回去休息一下吧。”
“安叔,你怎么知道”
林曦一愣。
“那天在外面散步的时候到你了,”
苏越安喝了一口浓茶“都是在外的人,都不容易啊。
带着孩子回去休息一下吧。”
林曦谢过安叔后就带着李傲回去了,这孩子自从认字后学习兴致就很高,每次吃晚饭前都要拿着识字小卡片学字,安安静静一个小人坐在矮凳上,手指点着拼音自己念。
到他这样,林曦就可以放心的洗菜做饭了。
爆一些蒜末炒空心菜,再做个小炒肉,两个人就吃得很开心。
洗完碗休息到八点半,又把李傲安置好,林曦这才动身去富旺烧烤店。
烧烤店十点以后生意便火爆起来,做完一天工来放松的建筑工人,去夜总会前来垫肚子的皮夹克男,百无聊赖和小姐妹一起聊天撸串的二奶们,当然还有搂着出台小姐来吃东西的满脑肥肠小老板。
每当这时候,吆喝声便此起彼伏,喝了酒的人们大声笑,大声哭,每个星期必定有一两次冲突事件,这就是最市井地方的深夜食堂。
林曦端着羊肉串、烤羊腰子、烤鸡翅和一听啤酒出来,放在油腻的塑料仿木桌上,一个光头大汉笑着从她手里接过盘子,那双咸猪手还乘势抚摸了一下林曦白嫩的手指,林曦警告的瞪了他一眼,把啤酒狠狠地往桌上一放,扭头就走,男人吹着口哨,口里还不干不净的喊道“小妞还挺辣的嘛。”
林曦把手在自己的围裙上狠狠地擦了几下,进去和一个手拿好几盘烤肉的憨头憨脑的小伙子说“大壮,外面那桌你去给他们上菜吧,我替你去另一桌。”
大壮名叫李国壮,陕西小伙,一听这话就不干了,直眉瞪眼地说“怎么了,小林姐,他们对你动手动脚了”
“也没什么大事,只要别再去惹他们就行。”
林曦说,顺手接过大壮手里的盘子,就把他给推出去了。
刚上完菜,店里忽然走进三个年轻女人。
穿着红色细吊带连衣裙的那位纹了双细挑眉,眼睛长鼻子尖,长相颇有些刻薄;她边上紧挨着的是一个矮矮胖胖、虽说浓妆艳抹却除了一对大胸没什么点的女人;她们俩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官清丽、不施脂粉,上去很有些出尘气质的白色连衣裙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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