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也未明确死者就是苏玲。
因此,颅骨身源鉴定书并不具备公诉人所称的证明死者为苏玲的证明作用。”
说到这里,田诗突然顿了顿,向法庭环视一周,她看到法庭中每一个人的表情。
大家都在看向她,她也在看着法庭中的所有人。
“颅骨身源鉴定技术,目前还是研究阶段。
对于这项技术,虽然在侦查中也有应用。
但更多是作为案件侦查的参考,而不是依据。
辩护人要再次向法庭强调,本案是死刑案件,案件结果关系被告人的生死。
因此,本案的判决依据,应当是成熟技术下的准确结论。
很明显,颅骨身源鉴定不论是从科学性,还是准确性上,都不符合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
辩护人认为这份颅骨身源鉴定书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田诗关于颅骨身源鉴定的反驳意见,让董倩与马东生都皱起了眉头。
颅骨身源鉴定技术,是最新的技术成果,东海省侦查技术研究所在这项技术上领先世界。
然而,这并不能说这项技术已经是一项成熟的技术。
一项技术的成熟,是要经历一个不断失败、不断改进的过程的。
颅骨身源鉴定技术,虽然已经为各界所认可。
但这种认可并没有上升到一个可以信任的程度。
这项技术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这一点,不论是马东生,还是董倩都是知道的。
不过,这件事一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而已。
现在田诗正式提出来,又让两个人再次面对这个问题。
颅骨身源鉴定,目前在侦查过程中,更多是一个指向作用。
在案件没有线索,无法推进时,通过这项技术来寻找新的侦查方向而已。
技术的不成熟,将会导致个别情况下鉴定结果与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而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是不会接受这种不成熟的技术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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