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够,这往往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常见情况。
律师办案与办案机关往往不同步。
他们是以委托的时间为起始时间,开始辩护工作。
可是委托的时间,往往严重滞后于办案机关的办案时间。
当一份通知送到家属手中时,这期间就可能存在一定误差。
家属在反复考虑,并在多位律师中进行选择,这还需要时间。
更有中途更换律师,从别人手中接案的情况。
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律师介入案件时间晚,辩护准备时间紧张的情况下。
原则上遇到这种情况,办案机关应当给出辩护人一定时间发表辩护意见。
毕竟,听取辩护意见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环节。
实践中,办案机关却很少这样去做。
因为如果给你时间准备,那么办案期限过了怎么办?如果给你时间准备,辩护人又换了怎么办,办案机关不能辩护人多次更换的情况下,无限期等下去吧。
辩护说到底,还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方的权利,准备越充分,办案机关的工作可能越麻烦,所以辩护的时间不够,只能是律师自己来解决,而不是指望对手替你想办法。
第二天一早,田诗二人便再次来到刑警队。
赵伟已经在等着他们。
三人会合后,郑平准备打车去看守所。
“还是坐我们的车吧。
看守所那里不好打车,你打车去,就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了。”
赵伟说着指了指停在院子里的一辆警车。
“那是太好了,感谢呀,赵警官。”
田诗表达了谢意。
三个人上车后,车辆驶往东阳市看守所。
看守所一般都是建在郊区,避免与人口稠密的地区相邻。
这是因为,看守所里的嫌疑人一旦逃了出来,进入人员密集地区,不但不好追捕,还容易出现挟持人质的恶性事件。
东阳市看守所也是按照这个理念,在市郊建设的。
不过,设想还是跟不上变化快。
谁能想到,当初选择的一片荒凉之地,附近建了一座火车站。
结果周围的人员往来越来越多。
这也让市公安局苦恼了一段时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