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倩选择到东海省工作,主要原因还是想离家远一些。
每一个人的家庭情况不一样,也决定了对家庭的感觉不一样。
董倩是独生子女,从小就被父母严格看护着,没有自由。
这种情况在大学时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临近毕业,董倩的父母帮助她联系了一家用人单位。
可以说,以董倩本身的条件,回到粤东也会有不错的发展。
可是董倩已经尝到了自由的滋味,当然不想再回到父母的控制当中。
于是她选择了远离家乡在北方工作。
这样她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父母的控制了。
离家远可以拥有更多的自由,同时有很多问题也要自己去面对。
董倩这些年有很多时间都是田诗陪着度过的。
在东阳市,董倩最熟悉的人,也就是田诗了。
正是因为熟悉田诗,董倩才会对郑家村这个案子非常头痛。
她知道,自己的这位老同学一定会准备好足够的武器在法庭上使用。
田诗是个什么样的人,董倩当然知道,这么一个外圆内方的女子,偏偏遇上了这么一起案件。
如果可以选择,董倩当然不愿意来审这个案件。
然而,董倩没有选择。
东阳市法院刑庭庭长赵民已经调到省院工作。
整个刑庭只有她有足够的资格来审理这个案件。
资格这个东西,不代表实力,也代表实力。
不代表实力,在于可能有一些人没有资格,仍然具备超强的能力。
天才在每一代人中都会出现,这一点任谁也不能否认。
资格也体现实力,资格是一种基于历史表现而应有的评价。
一个的人能力需要通过长期考验来确认。
董倩多年来的工作表现让她赢得了领导的信任,这个案件在东阳法院是非她主审不可了。
“这个案子我已经向领导汇报了,要公开审判。
你要做好准备,我可能要当庭宣判的。”
董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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